根据《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鲁建字〔2020〕7号)《嘉祥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2014年-2023年5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收缴、使用情况进行了统计、梳理,现将情况公示如下:
嘉祥县2014年4月至2023年5月31日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总额36568.19万元,其中,收取维修资金本金35793.35万元,存储增值利息774.84万元;暂无支出使用项目。
嘉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