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齐心共创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如何用好法治手段优化营商环境
- 发布日期: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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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高质量发展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要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在法治环境下,才会有公平的竞争,有稳定的预期,有靠得住的信用。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必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能力,必须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引导广大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让依法办事蔚然成风。
近年来,我县在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上做了大量工作,但放眼全国,对标最优,我们还存在不少差距,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数据赋能作用发挥不充分。我县大数据工作起步较晚,基础较薄弱,数据服务应用产能不足。部分行政执法部门数据互通不足、共享滞后。行政审批系统在互联互通、电子证照应用等方面仍需完善。企业守法意识有待加强。企业的法治意识尚未树立,不少企业家们对法律法规的认知较为浅显,设置专业的法律部门或聘请了法律顾问的企业占比较少,企业所需法律知识不能全覆盖全提供,企业无法确保在运营过程中完全遵照法律规定,常常违法而不自知。行政执法行为仍需规范。行政执法机关存在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的现象,执法检查频次高,执法人员频繁打扰企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为企业带来困扰。同时,行政机关区别执法的现象也屡见不鲜等等问题不利于我县整体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为此,如何让法治化营商环境取得“最大公约数”,显得额外重要。 一是要规范执法完善法治营商环境体系。在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布局之下,政府是推进其法治化进程的主导者。转变政府长期以来的“管理者”意识,规范政务工作人员政务行为,树立为人民服务、为企业服务的大局意识,恪守法治理念,打造法治政府,促进“依法治理”向“有效治理”转化,是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的内在需求。优化行政组织资源配置,统筹协调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的开展与落实,明晰主管部门与执法部门的职责边界清单,优化各部门间的长效协作机制。构建行政执法监督协调体系,由依法治县办或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同时建立联合会议机制,由各执法监督部门作为主要参会主体,定期开展会议检视执法部门是否存在不当执法。善用纪委的监察职能,设立营商环境监测点,由纪委从监督的角度,做实涉企案件专评审查。落实行政执法基本原则,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积极开展行政机关内部法治培训,强化政务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将行政执法原则贯彻到执法全过程中。严格遵循合法行政原则,牢记职权法定,依法依规办事,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贯彻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大小企业、本地企业和外来企业,做到不偏私、无歧视、同标准、优服务。严格遵循高效便民原则,避免多头多次反复执法,倡导不同监督部门联合监督,同一时间点合并进企业进行多项检查,探索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普多部法、执多个法,减少企业不必要的接待,为企业减负。贯彻诚实守信原则,恪守诚信,积极兑现承诺,严格落实惠企政策,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无力履行的,政府应主动与企业协商,制定补偿性协议,通过其他途径来置换惠企协议,弥补企业损失,切实保护公民的信赖利益,维护政府部门的公信力与权威。 二是要加强普法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氛围。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实施《济宁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条例》宣贯,推动相关部门制定出台公平竞争、权益保护等配套政策,强化制度供给,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创建全民守法的社会环境,需要企业、公民和政府多方共同努力。公民、企业应积极主动地提高对法律的认知,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市场参与者,树立事前预防意识,在做出具体行为之前,若对具体法律规定或具体政策解读有不确定、疑惑的地方,适时的咨询相关部门,在相关部门作出权威性的解释后再行定夺;企业应将法治化建设纳入年度规划目标,积极组织员工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法律知识讲座,学习法律常识,同时有能力的企业应当尽量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内部控制风险,从根本上解决不懂法、易违法的现象;政府应积极引导市场主体树立法治意识,创新普法途径,变上门执法为服务指导,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可以适时的增加部分法律指导,提前预警企业可为不可为之事,对企业新开发的项目进行源头普法,为企业减少法律风险。有关部门可以结合企业常用的《公司法》《合同法》《税法》《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和本地具体相关政策,编写法律读本,提供给企业学习查阅,同时也可以在读本中加入典型案例示范,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实现全民共商共建的法治营商环境。推动法律讲座常态化,定期邀请专家来进行针对性的解惑,充分发挥现代网络创新普法手段,充分利用抖音、微信、快手等宣传范围广的平台,开展在本地区创新创业、企业经营的法律知识小课堂,实现多层次、多方面、多种类地为企业提供普法服务。 三是要数据赋能助力法治营商环境建设。学习借鉴先进地区法院“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的工作模式,大力推动商事诉讼全流程提速,全面铺开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执行合同案件“网上立案”“网上庭审”,攻坚破产办理效率提升,深化“案权分离、府院联动”机制,优化提升破产管理人选任、管理和履职保障机制,帮助危困企业摆脱困境。参照外地构建多跨信用监管应用场景的经验做法,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事项覆盖率和抽查结果公示率均达100%的基础上,选取重点行业,构建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和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环节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构建“信用风险分类+双随机”智慧监管模式,加强远程监管、移动监管、信用承诺监管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应用比率。学习借鉴国内先进地区打造数据共享平台的先进经验,加强我县数据共享平台建设,推进数据在行政审批、市场监管、司法审判等方面的应用,着力提升执法监管效率。推进“爱山东”嘉祥分厅建设,推动执法监管领域高频事项实现一端归集、综合使用。加速推进电子证照库建设,坚持线上线下一体化发展方向,实现更多证明在线供给、共享共用,建成“无证明城市”。加快推进政务服务“好差评”建设,实现监督投诉、咨询建议、办事评价等闭环管理,提升企业反馈办理质效。完善政策推送,开展惠企政策宣传培训解读。整合涉企服务渠道,完善“惠企通”平台建设,强化政策集成供给,实现上线企业政策供给“一键匹配”。深化“免审即享”,推动“静默认证”“整点报时”向“无感智办”迭代升级,提升政策兑现服务质效。健全政策保障,开展要素保障和政策落实专项督查,推动政策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