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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关于行政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机械执法、 执法不文明”等问题线索有奖举报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3-07-0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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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司法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据省委依法治省办、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开展重点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精神,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健全行政裁量基准,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依法行政,嘉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逐利执法、机械执法、执法不文明”等问题专项整治,现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渠道。

一、受理范围

全县法定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重点整治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行政审批等关系营商环境创建的执法领域。

(一)“逐利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下达或者变相下达考核指标、罚款指标;不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罚款事项的决定》(国发〔2022〕15号),该取消的不取消、该调整的不调整,乱作为、乱罚款;非现场执法电子监控设备设置地点违反规定或未向社会公布,违法告知不及时等。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为不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未按规定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统一标志标识、使用执法记录仪等音像记录设备;涉企行政检查任性随意、频次高;不按照法定执法程序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不规范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和网上运行执法案件等。

(三)“机械执法”问题。主要表现为不制定、不公布行政裁量权基准;不能准确把握《行政处罚法》与部门法的适用关系,僵化适用部门法规定的裁量基准,忽略了不予处罚、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裁量情形,造成过罚不当、畸轻畸重、类案不同罚;不考虑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滥用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书》说理性不足,未按要求列明适用的具体裁量基准内容等。

(四)执法不文明问题。审批窗口服务不到位,对待企业和群众态度冷漠、执法行为简单粗暴;故意设置障碍刁难企业,漠视企业合法权益和合理诉求,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不提出具体整改标准,或者不给企业留出整改时间等问题。

二、举报投诉渠道

(一)电话举报:0537-6625568;

(二)举报邮箱:jxsfzfjd@ji.shandong.cn;

(三)来信信访:嘉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庞庄社区北门对面)。

三、注意事项

(一)举报人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如实举报,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时,请举报人留存举报证据材料,应有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对象、主要事由和反映人联系方式等,以便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和反馈;

(三)提倡实名举报,嘉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并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经核查,给予第一个做出有效举报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经查证不属实或无法核实的,不予奖励。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反映行政执法领域“逐利执法、机械执法、执法不文明”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问题,感谢您对我局优化营商环境、规范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持!

特此公告。





嘉祥县行政执法监督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