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 | 关于公布2022年度嘉祥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3-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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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3-1187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府文件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3-09-22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评价背景
我国经济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资源环境对经济发展约束越来越强,与此同时,少数企业占据着良好土地等资源,却产出效益低下,用能和排放粗放。要发挥“亩均论英雄”改革的牵引作用,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用最快的速度让最好的项目获得最优的资源要素。开展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就是致力于推进要素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
二、决策依据
2023年6月,山东省工信厅等12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工信运〔2023〕103号),要求以“亩均效益论英雄”为评价导向,强化正向激励和反向倒逼机制,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促进工业企业高质量发展。为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开展2022年度嘉祥县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工作。
三、出台目的
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分类体系,建立健全资源要素配置差别化政策,倒逼低质低效企业转型升级或腾龙换鸟,聚集优势资源扶持好企业、好项目,推进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重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镇街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协调及政策制定。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开展工作会商。各镇街、县经开区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各相关部门要成立专班,加强相互配合和协调,做好对镇街、县经开区相关业务的指导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措施及时落实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数据的采集和核实工作,确保数据提供及时准确,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和对接,在研究制定资源要素差别化政策时争取更多支持。财政部门要做好评价改革的经费保障工作。
(三)强化调度督查。将评价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列入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的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联合县督查事务中心,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及时调度和通报改革推进情况。对工作扎实有力、要素配置精准、成效明显的镇街和部门,在综合考核以及政策支持等方面给予倾斜,并探索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四)强化宣传指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加大对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评价指标和政策措施的解读说明,让企业对综合评价工作有合理预期,引导企业积极主动参与评价。强化典型引路,及时总结和宣传各类典型经验和做法,形成全社会支持、合理推动综合评价,营造企业优胜劣汰、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
五、主要内容
根据省、市、县“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推进安排部署,经省级反馈、部门填报、企业确认、测算打分四个环节,对全县184家规上工业企业、135家规下工业企业进行了综合评价,实行“4+T”分类建档。
A类(优先发展类):主要是指符合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中国制造2025>山东省行政纲要》重点方向,单位资源要素产出高,生产经营效益好,税收贡献大的企业。B类(支持发展类):主要是指对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较强带动支撑作用,单位资源要素产出较高,生产经营效益较好,税收贡献较大的企业。C类(提升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一般,生产经营效益不高,税收贡献不多,需要进行倒逼提升的企业。D类(限制发展类):主要是指单位资源要素产出低,生产经营效益差,税收贡献少,需要重点整治的企业。T类为暂不评价类,主要为年度新升规企业、新投产企业和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
原则上,A类企业为评价得分排名前20%(含)的企业;B类为评价得分排名前20%—75%(含)的企业;C类为评价得分排名前75%—95%(含)的企业;D类为评价得分排名在后5%以内的企业。T类为暂不评价类,主要为新投产企业和初创期高新技术企业。
按照工作推进,确定规上工业企业A类35家、B类96家、C类35家、D类企业9家,规下工业企业A类26家、B类74家、C类27家、D类7家。
政策解读单位:嘉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赵颖 联系电话:0537-6987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