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开健身房“一件事”主题集成服务场景
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我要开健身房“一件事”。
二、服务对象
申请办理该事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三、办理条件
在嘉祥辖区内依法取得相应住所所有权或使用权,且符合所在区域内产业政策、生产经营场所规定的,均可申请。
四、材料清单
专项材料名称 | 材料格式 | 来源渠道 | 份数 |
有效身份证件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房屋产权证明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经营场所地理位置图、平面图、布局图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演练记录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提供4张现场5寸彩照(体现场所全貌和主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设施、消防安全重点部门)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与其他单位共用同一建筑物的公众聚集场所,还应提交与其他单位签订的消防安全责任合同书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涉及消防的建设工程竣工图纸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实景现状图及效果图 | 原件 | 申请人自备 | 1份 |
五、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七、结果送达
窗口出件,嘉祥为民服务中心发证窗口。
八、咨询途径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主楼3楼A201窗口,0537-6558863
九、办理渠道
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主楼3楼A201窗口,0537-6558863
十、窗口工作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
夏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冬季 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00
十一、监督电话
0537—6558808
十二、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