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司法局关于2023年工作总结及2024年工作计划的报告

  • 发布日期:2024-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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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164240/2024-12154 发布机构: 嘉祥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计划总结
成文日期: 2024-01-10 失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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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嘉祥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县“三化三区”建设,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服务效能,锚定“全市争第一、全省争先进”的目标,统筹推进法治嘉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成功建成“四个中心”,推动各项工作争先进位。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锻造司法行政铁军

一是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将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截至目前,共学习10次。

二是加强平台建设。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和司法行政业务深度融合,以“五心筑梦”彰显“初心担当、忠心向党、公心履职、清心廉洁、贴心为民”的工作理念,以“法韵祥城”突出“政法机关、法治部门”的职责定位,打造党建展厅。开展县级党建现场会1次,迎接市级调研1次,市级观摩会1次;党建经验在市级平台推广。

三是加强廉政建设。准确把握司法机关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变化、新要求,高质量开展“三会一课”,共开展支部委员会会议1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11次,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党组书记上党课3次,党组班子成员上党课2次,全局警示教育大会3次,集中观看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监督执纪执法工作成果展1次。

(二)统筹推进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效能凸显

一是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落实落细。制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方案》《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理论学习安排意见》《关于在全县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实施意见》,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各级党委(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纳入党校课程主体班次学习内容,各单位开展专题学习40余场,培训活动30余场。

二是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召开述法评议专题会,利用“两委员一代表”质询,现场述法评议模式,58个部门单位开展书面年度述法工作,首次将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纳入述法主体范围内。县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法2次,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法2次,县级主要领导批示4次,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议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4次。

三是以法治督察促进法治建设目标落地见效。对全县13个镇(街)、58个县直部门开展了法治督察,实现了法治督察全覆盖,督察结果作为法治建设考核参考依据,发现的问题已反馈至被督察单位并要求整改。双察联动,协同发力。建立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纵深发展。8月8日,县委巡察组组长在全省巡察干部培训班上,介绍我县法治督察纳入县委巡察工作经验做法。今年以来,已完成对14个党组(党委)的法治巡察。法治巡察发现问题与县委巡察发现问题一并反馈,问题共享、整改共促,确保依法治县决策部署的落实。

四是夯实责任抓好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工作与法治督察工作相结合,与贯彻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我县实施方案相结合,及时召开动员部署会,印发《嘉祥县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采取成立专班、宣传发动、线索核查、梳理行政规范性文件、排查行政复议案件、收集民意诉求、建立工作机制、实地督导检查、评查执法案卷等“九项措施”,严抓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见到实效。目前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已圆满完成。6月15日,市委依法治市办印发工作简报推广我县专项整治工作亮点及经验做法。

五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印发《嘉祥县人民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6件决策事项编入县政府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了动态调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白皮书》。全面推行嘉祥县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备案率100%。开展定期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1次全面清理和4次专项清理。全面铺开镇街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镇街流转文件数量80件。

六是深化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截止11月15日,收到行政复议案件107件,受理105件,审结92件(含上期结转)。其中,直接纠错4件,直接纠错率4%。以调解、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等方式终止结案36件,调解和解率39%。行政复议数量持续走高,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日益凸显。截止到10月底,全县共办理一审行政应诉案件88件,其中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应诉案件20件,复议后诉讼案件7件。审结73件(含上期结转),败诉1件,败诉率1.37%。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在10月份省司法厅案卷评查及市司法局7月份、8月份案卷评查中,我县案卷质量位居全市第一。

七是强化行政执法效能。助推“无证明”城市建设,梳理形成县级实行告知承诺制的证明事项214项,持续推进“减证便民”“无证利民”。制定《嘉祥县企业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强化企业合规经营意识。严抓执法案件办理网上运行情况,实行“专人盯、周通报”制度,截至目前,8家非自建系统单位共办理案件745件,移动端案件办理666件,结案553件,三季度网上办案运行率100%,位居全市第一,下发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6份。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整治实地督察活动,对重点执法单位的案卷、行政裁量权基准落实情况、网上办案等情况进行实地督察。开展“随同执法”活动,着力解决行政执法过程中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问题。

八是提升执法人员法治素养。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年审和常态化培训工作,组织全县214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四年年审学习考试,通过率达99.5%。14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在手机端和电脑端常态化学习,每月不定时调度学习情况。开展2023年度行政执法人员和行政执法听证主持人培训考试工作,为126名行政执法人员办理证件申领。

(三)高效防范化解风险,安全稳定防线稳固

一是守牢社区矫正监管底线。以创建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为契机,逐步构建成技防、人防、心防三大体系,有效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的发生。已建成综合管理区、监督管理区、教育帮扶区三大功能区,集远程视频督察、应急处置、指挥调度、信息化核查、入矫宣告、训诫、心理辅导、教育帮扶等功能,建筑面积1880平方的社区矫正中心,已申报省级“智慧矫正中心”。目前我县社区矫正对象324人,其中缓刑318人,假释2人,管制2人,暂与监外执行2人。今年以来共开展社会调查291 起,接收社区矫正对象297人,提请收监执行4人。社区矫正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

二是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功创建金屯“联动调解”、孟姑集“调解直通车”、老僧堂“五老调解室”、梁宝寺“三贤调解”等品牌,济宁市委政策研究室作了专题调研报告,《嘉祥县探索创新人民调解工作体系 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效能》代表济宁地区特色的经验做法入选全省改革创新案例,系列做法被《大众日报》等多家媒体点赞。联合县委政法委、县法院等开展“三级联动 家事嘉调”专项行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联合县检察院成立“嘉祥县如心检调对接中心”,开展民事赔偿、补偿相关调解工作。今年以来,各司法所(镇街调解委员会)调解成功案件758件,涉案金额1266万元,案件调解量居全市第二位;人民调解案例入选市案例库6篇,并编入《全市人民调解案例选编》居全市第二位;1篇调解案例入围“全省十佳人民调解案例”,并报司法部案例库1篇;11月22日至23日,2023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促进法治业务观摩推进会在我县召开,观摩我县人民调解和基层建设典型做法;1人荣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三是开展规范化司法所创建工作。积极落实《山东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全省司法所“规范提升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推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提质增效、提档升级。今年以来,县司法局开展全县基层司法所大调研活动,全面摸清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现状,发放《政法委书记致镇(街)党(工)委书记的一封信》,制发《各镇(街)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通报》四期,累计投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资金350万元,对除马村以外12个司法所,全部按照司法部《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和济宁市星级司法所评定标准,从“1+4+N”功能室布局,到司法所外观、墙裙、门楣、标识灯箱等进行全方位改造,所均面积达到400余平方米,建成“全功能”配置司法所,均设置了公证协办点、法援代办点、司法鉴定点、行政复议联系点等。我县星级司法所建设工作取得市司法局充分肯定,超额完成市局制定的“五星级”司法所占比80%以上的目标任务。

(四)聚焦平台机制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优质

一是发挥公证职能作用。充分发挥保全证据、现场监督、提存等预防性司法证明制度的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嘉祥街道旧城改造项目现状保全公证,确保了重点民生工程的推进。与县法院、工商银行嘉祥支行共同签订《关于案款提取保存协议》,创新“法院+公证+银行”执行案款提存保管的新模式。今年以来,共办理公证1024件,其中国内民事公证515件,经济公证57件,涉外及涉港澳台452件,接待咨询1900余次。开展各类宣传活动5次,发放宣传材料1000余份,解答群众现场咨询700余人。

二是发挥法援保障作用。积极构建城乡网络体系,创新“11+1+13+370”模式,在检察院等11个单位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山东众翊轩律师事务所设立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在13个镇街成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在370个村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点,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建立“法律援助+劳动仲裁”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零距离”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帮助。5月份,我县被市局确定为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县。在巩固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成效的基础上,开展审查起诉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截至目前,我县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138件,其中,民事案件569件,刑事案件210件,认罪认罚案件1359件,万人受援率为30.54%,办结各类法律援助案件1483件,其中,民事案件213件,刑事案件34件,认罪认罚案件1136件,挽回经济损失710.99万元,万人受援率居全市第一位,对上争取中彩金项目资金3.8万元。

三是发挥普法筑基作用。开展各类普法活动268场次,普法宣讲37期,3单位获评“全市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先进集体”,8人获评“全市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先进个人”。打造1处祥城法治景观带。结集编印《法润祥城》刊物1000本。1人获评第三届“济宁市十佳法治人物”。建成法治公园,积极承办市政府普法宣传活动启动仪式。举办普法文艺惠演基层行24场次。普法成绩获评全市单项冠军。认真承担全市深化行业及依法治理示范创建试点项目。顺利完成全市“八五”普法中期验收。2篇以案释法普法案例入选司法部案例库。举办“五类人员”法治素养培训班10期,在线考试2场。申报推荐32个第十三批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2个第十批全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18个第十批全市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1个第四批全省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1个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

四是发挥律师专业作用。强化“三个平台”建设,打造县级多元化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目前我县共有律师事务所3个,正式执业律师35人;基层法律服务所8个,正式执业人员39人;法律援助律师1人;公证处1个,公证员2人;司法鉴定中心1个,司法鉴定人10人。全面落实党政一体法律顾问制度,调整充实法律顾问专家库人员31名,新聘任8名法律顾问为党政一体常年法律顾问,贯彻实施各项调研、培训、考核、薪酬等制度。我县率先在全市推广使用济宁“党政法顾通”系统,实现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业务全程线上办理,截止11月份,我县线上申请律师办理各类案件195件。做实做细公职律师工作,我县党政行政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全部设立公职律师机构,建立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机制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取得公职律师工作证人员27名,比去年同比增长一倍。开展“一商会一法律顾问团”工作,全县23个商会实现了法律顾问团全覆盖。

二、存在的问题制约及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有待于提升。部分党员干部法治意识不够强,对依法行政、依法执政、依法办事的认识不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不强。

(二)法治建设工作缺乏亮点和闪光点。大部分单位的法治建设工作存在创新力度不足,如不具备争先树优意识、普法形式的单一化、简单化,法治建设创新项目推陈出新力度不强。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有短板和弱项。在创建工作中个别部门单位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视度不高,在破解基层短板弱项上的成效举措不够好,影响了法治政府建设的进程。

(四)协同配合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法治督察工作需要多点发力、多方配合,但各类监督主体在职能范围、工作方式等方面存在差异,协作配合机制不够完善,导致各监督制度相对独立,呈现多头监督、交叉监督、分散监督的特点。

(五)基层司法行政力量还需加强。按照上级要求,原则上每个司法所每所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中心乡镇和任务重的司法所配备5名以上工作人员。目前,我县司法所普遍有2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甚至1名政法专项编制人员,镇街选配到司法所工作的2名事业编制人员,因年龄、文化等因素,基本不参与司法所工作。

(六)队伍专业化程度还需进一步提高。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法律服务等与法律密切相关的工作职能,要求基层行政干部队伍须是一支精通法律知识的队伍。目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性欠缺削弱了部门职能的法律优势。一是随着司法所列席镇街党政联席会制度的推广,直接参与镇街的涉法事务处理,尤其是遇突发群体性事件处置、重大事项备案审查、行政复议案件受理等工作,司法所分析处置的能力和水平就会有所局限。二是人民调解工作领域狭窄。农村基层人民调工作的范围主要集中在邻里纠纷、婚姻、债权债务、宅基地、赡养抚养等方面,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还没有发展起来。三是调解员队伍专业化素质不高。目前,农村基层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高中学历以上的村级人民调解员不到20%,队伍文化层次和法律专业水平相对较低。

三、面临的形势机遇和挑战

一是人民调解优势明显。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和学习“枫桥经验”60周年,是习近平同志批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创新发展人民调解工作越来越受重视。近年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得到长足发展,连续获得两届“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荣誉称号,县人民调解工作见诸《人民日报》《法治日报》等主流媒体,人民调解工作基础良好,有进一步发展的良好基础。

二是法治调研有效推进全面依法治县纵深发展。今年以来,我县法治理论水平、工作实绩不断突破,各单位法治建设自我完善、自我提升意识不断增强。2篇课题研究成果经专家评审,被市委依法治市办确定为2023年度法治济宁建设与实务研究课题。2个单位入选济宁市第二批法治建设先进典型。法治调研工作的探索及创新,取得了法治理论的新突破,树立了“法治标杆”。有助于更好的运用到实际指导工作,有利于促进法治建设工作突破瓶颈再提升。具有稳预期、利长远的优势。

四、2024 年重点工作计划

(一)队伍建设再深化

坚持党建设引领打造坚强有力政治机关,结合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活动,全面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继续抓好司法行政队伍学习教育;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树立嘉祥司法行政队伍良好形象。

(二)法治建设再深化

一是夯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持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贯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培训活动。充分发挥好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和各协调小组对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的领导和推动作用。县委依法治县办发挥统筹作用,努力形成合力,聚焦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基石,着力提升全面依法治县各项工作水平更上一层楼。

二是持续推动全面依法治镇(街)委员会及办公室作用发挥。持续将镇街法治建设作为重点任务纳入基层治理总体格局,建立健全推进工作任务落实的制度机制。完善司法所长列席乡镇(街道)党政工作会议,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是压实法治建设工作责任。持续深化“四述法四评议”工作机制(年终述职述法、委员会会议述法、书面述法、媒体述法、考核评议、现场评议、督察评议、群众评议),深入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推动述法工作向部门、镇街延伸,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述法工作提质增效。

四是动态提升法治督察运行机制。推进各类监督检查与法治督察相结合,着力建设高质量的法治督察协同配合工作体系;加强督察成果运用,整合被督察单位的问题,形成共性问题清单,督促其他相关单位做好类似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以点带面深化系统治理,既要完成“当下治”,更要形成“长震慑”;不断充实、动态调整法治建设巡察员人才库,拓展法治工作的广度、深度和专业度。

(三)依法行政再深化

一是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扎实开展案卷评查工作,实施“月评+季评”考评机制,以评促改实现“纠正一个,监督一片”的评查效果。实时跟踪网上办案平台,强化执法全过程的监督管理,大力推进网上办案,争取PC端运行率与移动端运行率均达100%。持续推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发挥行政机关与检察机关的职能优势,实现信息共享、动作协同,加大监督力度,规范执法行为。成立督察专班,不定期到各执法单位督导检查;邀请执法监督员开展“随同执法”工作,对“三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督导;不定期组织开展《行政处罚法》学习活动,以考促学,以“点线面”的督导方式全面促进我县执法工作规范化。

二是推进行政复议工作。加大对新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优化行政复议工作流程。健全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加大听证审理和实地调查核实证据力度,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提高行政复议办案质量。

三是提升行政应诉能力。继续完善与法院的联席会议机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培训,督促做好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行政案件庭审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执法人员等相关人员的行政应诉能力。督促涉案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案件亲自过问,亲自调度,对涉及社会重大公共利益、社会影响大的案件要求正职负责人出庭应诉。

四是推进合法性审查工作。持续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协议等文件合法性审查增质提效,做好潜在法律风险、纠错隐患的准确识别、充分预判与事前控制。持续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通过制发清理文件通知、各单位自查反馈、征求意见、汇总梳理分析,形成最终清理结果文件。

五是持续推进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持续做好党政一体法律顾问新聘任和专家库动态调整、培训机制。强化公职律师队伍建设,优化全县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公职律师统筹调配使用机制。优化党政一体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协同办案制度,实现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工作有效衔接。

(四)平安建设再深化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依托智慧矫正中心的硬件设备,运用信息化核查手段强化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管。创新管理模式,充分发挥科技在社区矫正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人工与智能相结合,不断提升监管水平。

二是加强纠纷排查化解。开展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清理工作,规范我县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强化诉源治理和矛盾纠纷多元化治理工作,联合县法院等相关部门,建立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相协调的大调解工作格局。推广纸坊“社会治理部门联动调节”、仲山“老兵调解室”以及“婚姻家庭辅导站”等利用农村妇女、老兵、乡贤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深度融合的经验做法,依托“和为贵”人民调解室,结合人民调解员自身专业特长和个性特点,打造特色鲜明的“嘉和”调解子品牌,巩固深化“一所一品”品牌建设,提高农村基层治理的能力。

三是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推进司法所升级改造工作。严格按照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建设要求,维护好已完成建设的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推进马村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力争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占比达到100%。每季度举办一期基层业务培训班,强化党建+人民调解系列学习。

四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质效。制定“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开展第二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评议活动。组织开展好宪法、民法典等各类普法活动。出台《嘉祥县法治文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开展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示范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示范基地动态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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