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嘉祥县运祥木业加工厂年产1.2万立方米多层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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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4-00148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4-01-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嘉祥县运祥木业加工厂年产1.2万立方米多层板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8日-2024119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1.2万立方米多层板扩建项目

嘉祥县运祥木业加工厂

嘉祥县大张楼镇新营社区西600米路北

济宁智诚安环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大张楼镇新营社区西600米路北,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项目无新增生活污水,更换下来的喷淋废水作为危险废物处理,不外排。

项目锯木、旋切、切板、裁边、砂光工序产生的粉尘经集气管道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面粉投料、拌胶、铺板、涂胶、冷压、热压工序产生的VOCs、甲醛、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处理,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设置低氮燃烧装置,烟气通过现有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拌胶产生的少量粉尘无组织排放;未收集的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限值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厂区合理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废下角料、布袋除尘器收尘、废布袋、面粉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脲醛树脂胶包装桶、废机油(含桶)、废活性炭、喷淋塔废水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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