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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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3638J/2024-15405 发布机构: 嘉祥县水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4-10-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58.74公顷,涉及纸坊镇、金屯镇共2个镇。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则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附件:1.禁止开垦陡坡地镇街面积表

          2.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示意图

嘉祥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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