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边界清单

索引号: 11370829MB2851175P/2024-15899 发布机构: 嘉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职责边界清单
成文日期: 2024-11-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嘉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职责边界清单

序号

事项名称

涉及部门

职责边界界定

主要依据

牵头部门

1

有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士兵就业安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档案接收审核、办理接收手续、牵头拟定安置计划、核实服役表现量化评分情况、批准灵活就业申请、组织排序选岗、办理分配手续、发放相关补助、做好退役军人接收安置有关教育培训等工作。

1.《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鲁退役军人发〔2019〕46号)
2.《关于做好2019年全省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军人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鲁退役军人发〔2019〕55号)

嘉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人社局

负责配合做好退役军人编制并落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安置手续办理、基本保险转接和接续及教育培训工作。

县委组织部

负责配合做好退役军人编制并落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安置手续办理、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及教育培训工作。

县委编制办

负责配合做好退役军人编制并落实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军人安置计划、安置手续办理及教育培训工作。

县财政局

负责拟定和落实国有企业安置计划,足额安排专项经费和必要的工作经费预算,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位。

县医保局

负责退役军人医疗保险关系转接等工作。

县公安局

负责退役军人办理落户手续等工作。

县纪检派驻第六组

负责配合做好退役士兵档案量化评分和安置过程监督等工作。

2

烈士褒扬以及烈属抚恤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落实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

1.县退役军人局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落实烈士褒扬金、一次性抚恤金和烈属定期抚恤金等相关抚恤政策。
2.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

嘉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指导属于《工伤保险条例》适用范围的烈士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发放工作。

3

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负责全县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教育技能培训工作;组织退役军人招聘会,积极推荐就业岗位;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协调扶持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宣传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典型等。

1.《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6号)
2.《关于设立专项基金拉开战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试行)》(退役军人部发〔2019〕35号)
3.《关于进一步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1号

嘉祥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负责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退役军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负责配合做好退役军人推荐就业、组织招聘会等。

县财政局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经费的安排与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负责落实好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该政策。

县税务局

负责落实好就业创业退役军人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