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发布日期: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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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34U/2024-1349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服务指南 |
成文日期: | 2024-12-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便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公布,国务院令第711号修改,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指南并实时更新。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主体及范围
本信息公开指南所述公开主体为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以下信息外,其余信息应当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
(2)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
(3)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
(4)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除外;
(二)公开方式
1、嘉祥县政府网(/)。
2、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微信订阅号:嘉祥教育发布
3、制作便民手册、印发服务指南、等报刊媒介等公开政府信息。
4、其他:嘉祥县融媒体中心等广播电视栏目。
同时,在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设置政府信息查阅点。
地址: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706室
(三)公开时限
根据《条例》要求,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申请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机构名称: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办公地址:嘉祥县萌山路4号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
13: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7-7390836
传真号码:0537-7390836
(二)申请方式
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应当填写《嘉祥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办公室领取,也可以在嘉祥县政府门户网站或嘉祥县司法局官方网站下载,《申请表》复印有效。填写书面《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网上申请的可直接在线填写。
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真实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受理机构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申请接收渠道
1.当面提交
地址: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706室
工作时间:9:00-12:00,14:00-18:00(夏季)13:30-17:30(冬季)(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37-7390836
2.邮政寄送
收件人: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地址:嘉祥县萌山路4号
邮政编码:272400
收件人电话:0537-7390836
注:信函邮寄来件均由办公室收发室统一代收,请在信封封面显著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传真提交
传真号码:0537-7390836
其他:请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4.互联网平台提交
请登录嘉祥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的“依申请公开”栏目提交申请
网址:/
(四)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进行登记和审核。经审核申请的内容描述不明确,或者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身份证明的,受理机构将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经审核申请符合受理各项规定的,受理机构将根据《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分别作出答复。
(五)不予公开
1.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2.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公开会对第三方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是,第三方同意公开或者本机关认为不公开会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予以公开。
3.本机关的内部事务信息,包括人事管理、后勤管理、内部工作流程等方面的信息不予公开。
4.本机关在履行行政管理职能过程中形成的讨论记录、过程稿、磋商信函、请示报告等过程性信息以及行政执法案卷信息,不予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上述信息应当公开的,从其规定。
(六)申请流程图
(七)费用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办字〔2020〕17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