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安发〔2024〕3号)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13条工作线工作机制》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4-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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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494411415G/2024-1214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应急管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部门镇街文件 |
成文日期: | 2024-02-0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有效 |
嘉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文件
嘉安发〔2024〕3号
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13条工作线工作机制》的通知
(主动公开)
各镇(街)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嘉祥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县委主要领导要求,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县安委会制定了《全县安全生产13条工作线工作机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嘉祥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29日
全县安全生产13条工作线工作机制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压实安全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李强总理多次作出批示、提出要求。1月23日,省、市、县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和1月27日市、县安全生产工作调度会议对当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各级主要领导对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严格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落实省、市、县系列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深入推进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实现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建立了安全生产13条工作线工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贯彻各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部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理直气壮、从严从实、责任到人、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思路,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深化安全生产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专项治理,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遏制增量风险、防范变量风险,最大限度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基本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排查、综合管控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一)树立风险意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安全风险意识,全面科学辨识管控各类风险,精准排查治理事故隐患,构筑“科学管控源头风险、及时治理事故隐患”双重安全防线,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二)坚持条块结合。坚持县镇一体、镇村一体、部门镇街和企业一体,条块结合,各主管部门、监管部门、属地政府协同发力,实现检查全覆盖、培训全覆盖、问题整改动态清零。
(三)落实主体责任。企业是建立和实施安全生产风险管控的主体。通过教育、培训、督导、检查、奖惩、执法等措施,督促和引导企业实现风险自辨自控、隐患自查自治,建立起全员负责、全过程控制、持续改进提升的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机制。
(四)强化系统治理。坚持依法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程。坚持源头治理,强化大数据思维,全面分析,加强管控。
三、13条工作线分工及职责
(一)交通安全工作线
牵头领导:张广洲、闫法超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和体育局、县财政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济宁市公路管理局嘉祥公路局、县气象局、各镇街、县经开区
主要职责:县交运部门牵头负责公路、水路、铁路、邮政管理及港口安全生产工作,以客运、普通货运、水上运输和危险品运输为重点,重点落实和解决行业安全监管责任、危化品运输车辆融资挂靠、道路及水上运输安全,落实寄递渠道安全管理责任,强化寄递物资安全排查等方面的工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督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车、船技术状况、驾驶员管理培训以及车、船动态监管等工作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加强秋冬季节恶劣天气下道路通行安全管理、疏导管控和应急保障,及时消除重点路段的事故隐患,确保安全有序。县公安交警部门牵头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综合研判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组织制订县道路交通安全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在全县范围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工作,组织开展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路段隐患排查,并督促相关单位落实整改。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建议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本工作线依法查处交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矿山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闫法超
牵头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供销社、县融媒体中心、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国网嘉祥县供电公司、各镇街、经开区
主要职责:负责煤炭及非煤矿山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重点围绕监督指导煤矿企业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做好重点时段的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协调、监督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打非治违等工作,分析研判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非煤矿山领域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依法查处矿山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围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储备、运输等环节开展综合治理,制定并落实具体方案,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县应急部门负责监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审查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和发放零售经营许可证。县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烟花爆竹质量的监督管理,监督抽查烟花爆竹质量。县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没收的非法烟花爆竹。县公安部门牵头,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查处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民爆物品及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朱亚峰
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各镇街、县经开区
主要职责:负责民用爆破器材储存销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对民用爆炸物品购买、运输、爆破作业实施安全监管。负责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成员单位执行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加强特种设备安全形势分析,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重点围绕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索道安全等,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强对化工企业、旅游景区等场所特种设备的隐患排查治理。依法查处民爆物品领域和特种设备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城乡建设及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张艳丽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县人防事务中心、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水利事业发展中心、国网嘉祥县供电公司、各镇街、县经开区
主要职责: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领域以及公路、水运、水利、人民防空、农村建房等行业领域工程建设施工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管理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负责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针对“煤改气”、“煤改电”带来的新风险、新问题,普及农村安全用气知识,强化农村燃气安全维护和巡查。依法查处城乡建设及燃气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倒气送气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农业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闫法超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畜牧兽医事业发展中心、各镇街
主要职责:负责农机、渔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落实农业机械领域的安全整治。围绕农业机械的安全使用,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加大对农机合作社、农机维修网点的隐患排查力度,强化落实好农机经营服务组织和广大农机手的安全主体责任,从源头上排查和消除农机安全隐患。加强农村沼气池、化粪池内有毒有害气体积聚等安全隐患的风险评估和防控。依法查处农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文物及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闫法超
牵头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主要职责:负责文物和旅游安全生产工作。制定我县文物保护中长期规划,组织落实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安全检查和检维修管理。加强对旅行社行业的安全整治,组织旅游安全专项整治,特别是加强对各类风景名胜区、游乐场所的旅游安全管理,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及时做好国庆、春节、寒暑假等重要节假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部署。依法查处文物及旅游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电力及油气管道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徐相斌
牵头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司法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县财政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土地储备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能源事业发展中心、县规划发展服务中心、国网嘉祥县供电公司、各镇街、县经开区
主要职责:负责电力安全和电力设施保护工作,按照行业管理职责监管电力生产企业安全生产。针对不同季节用电特点,深入推进电力生产企业安全整治,确保供用电安全。负责油气管道安全生产(保护)工作。重点做好油气管道保护,及时妥善处置油气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电力领域和油气管道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学校(校车)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张 雷
牵头单位:县教育和体育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应急管理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土地储备事务中心、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镇街
主要职责:具体负责研究提出全县学校(校车)安全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和重要措施建议;参与学校(校车)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相关工作,研究落实防范措施;研究分析学校(校车)安全形势,通报事故情况,指导落实加强学校(校车)安全工作措施;落实专委会工作要求,调度、协调专委会各成员单位相关工作。具体负责专委会组织开展的学校(校车)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落实学生、校车、学生宿舍、学校实验室的安全整治。围绕解决学校安全、校车安全、实验室废弃物处置等问题,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依法查处学校(校车)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九)消防安全工作线
牵头领导:闫法超
牵头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委宣传部、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县司法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科学技术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商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局、县气象局、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县人防事务中心、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县供销社、县邮政业发展服务中心、国网嘉祥县供电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经开区
主要职责: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全县消防工作;定期分析、通报全县火灾形势,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全县消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措施,协调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各成员单位开展消防工作,督促检查各有关部门、各镇街(经开区)的消防工作;提请县政府与各部门、各镇街(经开区)定期签订《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并实施消防工作目标考评。县公安部门组织派出所依法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会同国家电网网格工作人员,强化各类电气消防隐患排查整治。本工作线依法查处消防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商贸业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朱亚峰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应急管理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文物旅游服务中心、县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各镇街
主要职责:负责商贸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商贸流通业、大型商场综合体、各类餐饮娱乐场所、拍卖、典当、旧车流通、再生资源回收等特殊流通行业安全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方案,重点围绕用电用气用油安全、消防设施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业务技能等方面组织安全生产检查。依法查处商贸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一)医疗机构及社会福利事业安全生产工作线
牵头领导:张 雷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局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残联、各镇街
主要职责:负责医疗机构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做好医疗机构的安全整治,研究制定具体整治措施,重点督查医疗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负责社会福利事业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针对社会福利机构建筑设施情况和人员特点,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加强突发事件疏散应急演练。依法查处医疗领域和社会福利事业领域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二)社会面安全工作线
牵头领导:闫法超
牵头单位:县安委会办公室
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和体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公路局、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县妇联、团县委、县融媒体中心、各镇街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面安全防范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镇街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围绕预防溺水、中毒、跌落、居家触电、居家火灾等非生产安全意外事件,推动落实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检查、入户排查、安全设备设施设置安装等工作;全面摸排各类出租屋、废弃场所、闲置院落、空闲厂房、养殖场等场所,画出管理地图,实施动态监管,保持“打非”高压态势。
(十三)森林防灭火工作线
牵头领导:徐相斌
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责任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园林事务中心、嘉祥街道、纸坊镇、仲山镇、满硐镇、卧龙山街道、金屯镇
主要职责:负责森林防灭火工作。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森林防灭火行业管理责任,各森林防灭火重点镇街履行属地管理职责,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及督导检查等工作。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旅游景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应急演练等防火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森林火灾扑救及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13条工作线成立安全生产工作综合专班,分管县领导任专班组长,各有关部门明确一名分管领导任专班副组长,抽调有关部门的业务骨干为专班成员,全面负责安全生产的综合协调调度和督导检查。
(二)强化统筹推进。13条工作线结合工作职责统筹推进2024年“稳开局保安全”隐患排查、“打非治违”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整治等活动,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三)强化监督问效。县安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安办对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全县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提请纪委严肃问责追责。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