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明白纸
- 发布日期:2024-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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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638J/2024-1224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水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河长制”“湖长制” |
成文日期: | 2024-02-1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什么是河湖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高
度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坚持问题导向,落实地方党政领导河湖管理保护主体责任的一项制度创新。河长
制湖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等为主要任务,通过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
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为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实现河湖功能永续利用提供保障。
●河湖长制干什么?
(一)保护水资源。有没有违规的农业、工业取水口,有没有未经许可的非法取水行为;有没有非法建
设拦蓄工程,造成下游用水困难等。
(二)管护水域岸线。有没有违法建筑,包括私搭乱建临时板房、民房、围墙、看护房等;有没有堆放、
存贮固体废弃物、物料和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有没有未批先建或批建不符跨河、穿河、穿堤、
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范围界桩、公示牌等有没有损坏,更新
维护是否及时等。
(三)防治水污染和改善水环境。有没有私设暗管,非法超标超量排污行为,雨水排放口有无污水排放,
排污口处水体有无明显异味,颜色是否明显异常(如发灰、发白等);有没有沟渠秸秆垃圾乱堆长期浸泡影
响水环境;有没有入河沟渠排灌站站前农田退水长期积存发黑发臭;有没有沿线流域镇村中小企业、餐饮市
场外排废水长期积存发黑发臭;有没有私搭乱建畜禽养殖棚;有没有水产养殖废水抽排入河;有没有废弃船
只影响水环境;有没有船舶垃圾、船舶残油、废油排入水体等。
(四)修复水生态。有没有围湖造田、围垦河道,非法养殖等行为;有没有漂浮死鱼或者其他动物尸体,
非法炸鱼、毒鱼、电鱼等;有没有人工投饵性鱼类网箱、网围等方式渔业养殖;有没有非法捕捞红虫等水生
野生动植物;有没有非法取土、挖砂、采石;有没有人工湿地萎缩,运维不善,恶性水草繁衍、富营养化等
问题。
(五)防汛。有没有私设拦河渔具;有没有非法阻水围堰、阻水道路等阻碍行洪构建筑;有没有在堤防
和护堤地打井、挖窖、葬坟、开采地下资源等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安全、影响防汛抢险等行为。
●河湖长制怎么干?
(一)认河:了解河湖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和目标任务等。
(二)巡河:严格落实县级河长每月不少于一次、镇级河长每旬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
的巡河制度,对问题较多的河湖,应加大巡查频次,查找原围,研究措施,直至解决。巡查要使用巡河 APP
进行,县级河湖长每次不少于 20 分钟、5 公里;镇级河湖长每次不少于 15 分钟、2 公里;村级河湖长每次
不少于 10 分钟、全覆盖。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三)护河:
1. 县级河湖长。组织开展相应河湖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专项整治行动;协调和督促相关部门(单位)制定、
实施相应河湖管理保护和治理规划;完成上级河湖长及本级总河长交办的任务等。
2. 镇级河湖长。对巡查发现的问题组织整改,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河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
门(单位)报告;组织开展河湖日常巡查保洁等,配合上级河湖长、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河湖问题清理整治
或执法行动;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任务。
3. 村级河湖长。组织订立河湖保护村规民约,对发现的涉河湖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不能解决的
问题及时向上级河湖长或河长制办公室、有关部门(单位)报告;完成上级河湖长交办的任务。
4. 各级河湖长联系单位。具体负责相应河湖河湖长制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直接对所联系的河湖长负责,当
好河湖长的参谋助手,落实河湖长安排的事项和工作任务;协调所联系的河湖长开展巡河湖工作。
5.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济宁市河长制办公室及各组成部门单位河长制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