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劳务派遣机构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
- 发布日期:2024-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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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562531110T/2024-0061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4-02-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按照省市人社部门关于做好人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责任意识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机构(以下简称“各机构”)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切实做到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严禁不安全事故发生。
二、严格履行经营主体职责
(一)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各机构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明确安全操作规程。要确保场所安全,重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维护消防设施,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消除隐患。
(二)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各机构要时时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坚决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在举办招聘会、开展培训、组织务工人员外出等集体活动时,要制定安全工作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做到人员、措施、预案、责任全落实。
(三)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各机构一方面要定期开展自身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另一方面将安全生产知识纳入服务对象岗前培训和组织开展的各类培训中。要积极协助用工单位做好人员安全管理,督促用工单位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条件。
(四)做好春节前后劳动力输出转移人员的交通运输安全工作。请各机构务必认真落实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职责,对输出的务工人员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切实把交通安全宣导工作落到实处,帮助务工群众树立“交通安全时刻在心中”的意识,提高安全出行的思想观念,实现安全出行、高效务工。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各机构要深刻认识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警醒起来、行动起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位。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