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嘉祥过大年”短视频征集活动开始啦!!

  • 发布日期:2024-02-07 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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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深入开展“2024春节山东乡村文化旅游节”,宣传嘉祥县的民俗风情、文旅资源,营造在“嘉”过大年的浓厚氛围,嘉祥县融媒体中心、嘉祥县智慧融媒文化发展公司联合举办“我在嘉祥过大年”短视频征集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9日

二、参与方式

智慧嘉祥APP投稿:

步骤:下载安装“智慧嘉祥”APP——注册登录——首页找到“随手拍”——点击“我要参加”——选择话题“我在嘉祥过大年”——上传标题及视频发送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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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赛内容

围绕“我在嘉祥过大年”主题,将您眼中的美食、美景、美事记录下来,突出吃、住、行、游、购、娱等要素,聚焦展示亲友团聚、年货大集、花灯展示、文艺演出、地方美食、民俗活动、非遗传承、百姓舞台、戏曲惠民、景区活动等方方面面的热闹场景,宣传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树立新风尚,展现富有嘉祥特色的浓浓年味。

四、作品要求

1、本次大赛面向社会短视频爱好者,以个人、单位名义均可参赛。每位参赛者提交作品数量不限,作品风格和类型不限。

2、参赛作品必须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有创意、有情怀,能够引起受众共鸣,与嘉祥元素无关的作品,原则上不参与评选。拒绝低俗庸俗媚俗和暴力内容,不得污蔑民族传统文化,不得侵犯他人隐私权等。

3、参赛作品必须为原创,参赛者对参赛作品拥有著作权,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不得从他处抄袭、转载;参赛者因参赛作品而涉及的名誉权、肖像权、著作权、隐私权等一切法律责任均由参赛者承担。

4、参赛作品画面清晰连贯,不得带任何水印,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P,画面格式横竖屏均可,可配解说及背景音乐,无明显噪音,单个作品时长要求不低于15秒。

五、评奖方式

作品一经采用,将在嘉祥融媒新媒体媒矩阵进行展播,并支付作者50元的创作费用。作品刊发一月内,单平台点赞量超过(含)10万,额外奖励200元,单平台点赞量超过(含)100万,额外奖励500元。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活动为公益活动。主办方对进行展播的作品享有永久的、独家且不可撤销的著作权、使用权、发表权、修改权及改编权等权利,有权将其用于不限形式的各种宣传推广活动。

2、凡向本活动主办方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大赛活动各项规则。

3、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