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印发《全县名师名校长“221工程”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 嘉教体字〔2024〕10号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734U/2024-12738 发布机构: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教师管理
成文日期: 2024-03-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各镇街教办、县直学校(含民办)、局机关科室:

现将《全县名师名校长“221工程”培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嘉祥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3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全县名师名校长“221工程”培养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打造高质量教师发展体系,培养造就一批政治坚定、师德高尚、理念先进、专业素养扎实、教育教学思想成熟和特色鲜明的优秀校长和教师,为全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提供人才引领保障,结合我县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以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质能力作为关键目标,实施名师名校长“221工程”培养计划,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校长(园长)、教师队伍中,择优遴选20名优秀校长、200名学科带头人和1000名骨干教师,利用三年(2024-2026)时间重点培养,推动名优教师不断涌现,实现城乡优质师资倍增。加大优秀教师宣传推介力度,全方位展示我县优秀校长和教师风采。

二、范围条件

“221工程”培养面向全县普通中小学(含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中职)在编在职校长(副校长)、一线教师,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践行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本科以上学历(幼儿园专科以上学历),教龄5年以上;近5年,本人未发生过重大教学事故、未出现意识形态、师德失范等违规违纪情况,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一)优秀校长

1. 学校办学特色鲜明,总体工作在全县评比中位居领先位次;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在培养学生个性化方面有一定的建树和成效,办学效益被社会公认、学生家长满意和教育主管部门认可。

2. 掌握先进学校管理理念,勇于改革创新,学校管理水平高,内部管理民主,以人为本。积极解决教师生活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学校发展规划得到较好实施。强化教育教学、培训学习、教育科研,教师队伍建设、教研教改、教育教学质量等工作成效显著。

3. 任校长或副校长职务满3年(或任正、副校长累计满3年),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经常深入教学一线,参与、指导教师教学实践活动。学校获得县级及以上荣誉或个人获得市级及以上荣誉;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和科研能力,近5年发表过教育类学术论文、教育类论著或主持过市级及以上教学科研课题。

4.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校长不得参加评选:学校有乱收费行为被查实的;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或其它较大责任事故的;在教学管理、招生入学等方面违规办学,在师德建设方面出现问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等予以一票否决的事项。

(二)学科带头人

1. 始终坚持教学一线工作,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5周岁。近5年,至少有2年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承担的课时量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要求。兼职管理岗位的,完成教学课时量应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二。

2. 教育教学业绩显著,教学成绩在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位居前列;具有独特的教学风格,在本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获评市级及以上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一师一优课和讲座等)等专业奖励。

3. 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或参与过市级及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区域示范作用突出;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本学科论文或论著;领衔主持工作室,跨区域吸纳学科教师,组织工作室团队定期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活动,研修效果好;策划主持学校校本研修活动并承担市级以上的专题讲座。

4. 获评市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获评市级及以上“四有”好老师、最美教师,或获评市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三)骨干教师

1. 始终坚持教学一线工作,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原则上年龄不超过40周岁,有班主任工作经历。承担的课时量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政办字〔2016〕56号)要求。兼职管理岗位的,完成教学课时量应不少于同学科周课时标准时数的三分之二。

2. 教育教学业绩突出,在学校同年级同学科中位居前列;课堂教学具有鲜明的教学特色,在学科教学领域能够发挥骨干带头作用;获评县级及以上公开课(展示课、观摩课、优质课和讲座等)等专业奖励。

3. 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近5年主持过县级及以上教改实验项目或研究课题,研究成果对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产生显著成效;在市级及以上刊物发表过本学科论文或论著;校本研修中,为教学团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定期完成校本研修任务。

4. 获评县级及以上优秀(模范)教师、优秀(先进)教育工作者,或获评县级及以上“四有”好老师、最美教师,或获评县级及以上教学能手、教育教学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

三、选拔程序

(一)宣传发动。各镇街教办、县直各学校对名师名校长培养方案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各单位按照1:1的比例确定人选建议。

(二)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在职教师、校长(副校长)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经遴选公示后,向镇街教办推荐。县直学校直接向县教体局推荐。镇街教办、县直学校审核公示后向县教体局推荐。公示内容应包括推荐人姓名、任职学校、任教学科、近5年课时工作量等。

(三)审核确认。县教体局成立评审委员会,严格按照遴选条件进行审核并确定人选,审核结果在“嘉祥教育发布”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确定为嘉祥县教体局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221工程”培养对象。

四、培训方式

(一)集中研学。定期组织优秀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到省内外高校开展高端研修,评价考核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整合教育专家、一线名校长、资深教育管理者等专家资源,解析前沿理论,解读政策热点,拓展专业视野,增进专业理解,提升专业水平。

(二)专题学习。立足当前教育实际,结合嘉祥教育现状,研究确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点任务,通过专题学习,对教材、课程资源、教学评价、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管理等形成自己的观点,用理论反思实践,接受专家精准指导,参与课题研究,破解教育实践中的实际问题。

(三)名校访学。定期到教育发达地区进行访学交流,寻找名校发展规律,总结学校特色成因,开阔教育视野,拓宽办学思路。通过校际互访、项目合作、团队攻坚等方式,共同梳理整合学校发展的重点难点,寻找科学有效的方法,实现思维共振、智慧共用、经验共享。

(四)实践改革。针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文化建设计划、学校远景规划等,制定创新改革行动计划,将先进的教育理念、管理经验转化为自觉的办学行为,在实践中总结经验、历练成熟。

(五)经验交流。通过读书、反思、专家指导、课题研究、总结成果、撰写论著等渠道,围绕实践创新中遇到的难点问题与成功案例进行研究讨论,为教师提供展示、交流与碰撞的平台。选择在学校实践改革上取得显著成效的学校召开现场推介会,分析评估实践成果,提炼推介实践经验。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教体局成立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名校长“221工程”培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师教育科,具体负责“221工程”的统筹管理。依托省内知名高校及教师培训机构,形成联合培养共同体,实施联合培养。

(二)强化经费保障。从2024年起,幼儿园、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严格按照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重点用于保障“221工程”培养对象的访学研修、集中培训和外出研修等。探索完善教师培训专项经费管理办法,加强经费使用审计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和资金使用规范、安全与有效。

(三)强化考核评价。对中小学教师“221工程”培养人选实行年度考核,按照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履职情况和工作实绩,由所在学校、镇街教办考核后报县教体局审核。考核达到良好及以上的,在职称评定、评先树优、选拔任用工作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考核不合格的,终止培养任务,取消培养资格。三年培养期间培养人选实行动态调整。

嘉祥县教体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221培养工程实施方案.pdf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