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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梁宝寺镇曹西村等37个村工作动员会召开

  • 发布日期:2024-03-28 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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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梁宝寺镇人民政府
  • 信息来源:嘉祥县梁宝寺镇人民政府

按照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6日上午,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梁宝寺镇曹西村等37个村工作动员会在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高英华、副组长王国光及巡察组其他成员出席会议。梁宝寺镇领导班子成员,包保被巡察村的班子成员、中层以上干部、驻村帮扶干部、包村包片干部、被巡察村“两委”全体成员及部分党员、村民代表等参加会议。

高英华指出,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6月28日,对梁宝寺镇党委所辖36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1个村党组织开展巡察“回头看”。巡察对象是梁宝寺镇所辖37个村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重点从“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加强监督,督促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以实际行动做到“两个维护”;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加强监督,促进提升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力;聚焦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等四个方面开展巡察。

高英华强调,巡察期间,巡察组将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和巡视巡察有关规定,充分运用巡察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各种方式,主要采取调阅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资料,与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受理与巡察有关的来信来电来访,以适当方式走访了解情况,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以及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开展工作,并对干部群众反映的重要问题线索进行深入了解。

高英华要求,一要强化政治责任。梁宝寺镇党委及所辖37个村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二要强化协作配合。依靠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工作是巡察工作的重要原则,梁宝寺镇党委要加强组织协调,对照《被巡察党组织配合县委巡察工作规定》,成立专门的联络组,积极协助做好与巡察有关的日常联络、后勤保障等各项准备工作。要制定信访应急预案,严防各类风险隐患,保障有关工作顺利开展。三是强化纪律要求。《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五条把干扰巡视巡察工作或者不落实巡视巡察整改要求列为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对那些妨碍、干扰、对抗巡察工作的,将按照党规党纪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追究责任。巡察期间重要会议、重大活动、重要人事安排和纪律审查事项等重要情况要提前向巡察组通报。

宋超华表示,这次巡察是对全镇工作的又一次“政治体检”,是对我镇党员干部队伍的又一次“现场检阅”,是对我镇建设发展的又一次“实地考核”,是我镇加强党的领导、强化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和推动全镇各项事业发展的一次重大机遇。我们一定从讲政治、讲大局、讲责任的高度,深刻认识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组的工作要求上来,把支持配合和主动接受巡察作为强化党员意识、履行党员责任、严守党纪党规的过程,作为查找主要问题、积极主动整改、自我完善提高的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巡察组在梁宝寺镇所辖37个村的工作时间至6月28日结束,受理信访截止时间6月21日。为便于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巡察组建立了多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17865783661(接听电话时间为:工作日8:30—17:30);网上邮箱:jxxwxcz002@ji.shandong.cn;还设置了39个巡察组信箱,分别位于梁宝寺镇政府门口、镇为民服务中心门口、被巡察村“三务”公开栏附近。同时可通过扫巡察公告上二维码进行网上举报。

根据有关要求,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梁宝寺镇党委所辖37个村“两委”班子及其成员的问题,以及与巡察工作有关的来信来访来电等。对其他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