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嘉祥县嘉祥街道西关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案例

索引号: 113708290043164240/2024-12909 发布机构: 嘉祥县司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基层法律服务
成文日期: 2024-04-18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济宁市嘉祥县嘉祥街道西关社区法律顾问服务案例

 

案例标题:嘉祥县嘉祥街道西关社区拆迁补偿纠纷

案例类型:非诉讼案例

案件办结时间:2022129

代理村(居)法律顾问姓名:王晓庄

基层法律服务所名称:嘉祥皓宇法律服务所

案情简介:1998年3月份至2001年期间,卧龙山街道居民李某山陆续在西关社区辖区内的嘉祥县祥酒厂北(老327国道公路北侧)建设东屋2间,南屋5间。同时,此块土地上的建筑物也有嘉祥西关居民李某修占用集体土地建设的房屋。房屋建成后李某山在此居住,并用来经营废品收购生意。

2018年4月份,嘉祥街道决定对此地进行开发,建设“嘉祥县中农联鲁南农产品电商物流园”,需征用李某山建设的房屋。征用前,嘉祥街道委托山东博莱仕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李某山的房屋及相邻的房屋进行评估,其中东屋被评为“东简易房”,面积23.04平方米,价值8064元,南屋测量面积为59.64平米,价值33995元。评估过程中,房屋确权等事宜均由李某修出面,李某修当时未提及其中部分房屋归李某山所有,在指挥部将补偿款全部发放给李某修后,上述房屋全部予以拆除。

然而,李某山对此并不知情,且未得到补偿款。后来李某山了解到拆迁补偿事宜,遂找李某修要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因李某修坚决不予同意,李某山5年来多次到县、市、省信访部门上访而形成信访积案,造成社会稳定工作被动。

案件焦点:案件涉及的拆迁补偿已经过去多年,街道办事处已经把拆迁补偿款发放到位。李某修作为既得利益方,千方百计不愿退还到手的补偿款。而另一当事人李某山提出利益主张时,距离补偿款发放已经过去四年时间,期间多次上访未能得到解决。而且,案件涉及土地所有权、地上附属物等诸多法律待确认事项。

代理思路:嘉祥县司法局了解情况后,主动介入该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指派村(居)法律顾问王晓庄介入该案件,并组织李某山、李某修以及司法所、西关居委会和拆迁办等多方开展调解。经过历时2个月的7次调解,信访当事人李某修的情绪逐渐稳定,期间其未出现上访情形。经过多次调解,涉事多方逐渐出现解决改纠纷的积极态度,但因涉及到诸多法律确认事项,村(居)法律顾问王晓庄邀请其供职单位皓宇法律服务所团队介入,以便提供解决该信访积案的法律方案。在李某山提起诉讼后,村(居)法律顾问王晓庄主动代理该案,在诉前调解、庭审中调解过程中寻求双方契合点,争取该案件通过调解解决。司法所、法律顾问同嘉祥街道一起又多次与李某修协商,并告知已经支付过的拆迁补偿款不可能二次支付,如果调解不成,将以嘉祥街道为主体起诉李某修退还李某山赔偿款,并申请强制执行。同时,积极主动的同李某修和李某山做好土地征迁的解释工作,这是乡村振兴的必由之路,物流园建成以后将为群众就近提供许多就业岗位,李某修和李某山也可以实现家门口就业。

案件结果:经过多次调解,李某修将拆迁补偿款42059元支付给李某山,李某山当场签订了不再上访保证书,该信访案件终结,李某山到司法所对村(居)法律顾问等表示感谢。

案例分析:城乡征地拆迁是乡村振兴的必然要求,做好被征地居民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也是一项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民生工作。坚持“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的观念,把矛盾纠纷引入法治解决渠道,深入细致做好思想工作,使被征地群众树立“和合”理。该信访案件属于A类信访积案,调解难度可谓不小,但是人民调解员、法律顾问秉持一心为民的初心,为党委政府和信访当事人提供法律解决方案,使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和诉后,最终通过依法调解赢得信访当事人的认可,信访积案得以息访罢诉,切实维护被征地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在矛盾纠纷化解过程中做好群众工作,实现被征地群众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等多形式的“人人有事干、人人能增收”的良好局面,实现乡村振兴提质增速

结语和建议:乡村振兴,法治同行。把矛盾纠纷导入法治轨道化解是优化乡村法治环境的必选项。嘉祥县为乡村振兴提供全方位、多元化、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全县370个村(居)实现法律顾问全覆盖,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普遍设立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室,组织村(居)法律顾问为农村合作社的设立和运营提供法律意见,为乡村招商引资、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提供法律咨询,出台法律顾问进千企实施方案,全面参与村(居)集体合同审查、矛盾纠纷化解、村规民约制定,及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嘉祥县积极开展“法治体检”活动,完善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强化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引导干部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增强乡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乡村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为乡村振兴这篇大文章贡献法治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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