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10号)

索引号: 113708290043153849/2024-13810 发布机构: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食品安全抽检
成文日期: 2024-04-23 失效日期:
有效性:

近期,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蛋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罐头、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等9类食品30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0批次,不合格样品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

蛋制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豆制品1批次,罐头1批次,粮食加工品3批次,肉制品5批次,食用农产品4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批次,调味品6批次。

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

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嘉祥县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一、蛋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 2749-2015。

(二) 检验项目

蛋制品抽检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铅,菌落总数,大肠菌群。

二、淀粉及淀粉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用淀粉》GB 31637-2016、Q/SDXT 0001S-2023、Q/LLT 0001S-2023。

(二) 检验项目

粉丝粉条抽检项目是铅,二氧化硫,铝,苯甲酸,山梨酸。

淀粉抽检项目是脱氢乙酸,二氧化硫,大肠菌群,霉菌和酵母,菌落总数,铅。

三、豆制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

(二) 检验项目

豆制品抽检项目是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丙酸,糖精钠,甜蜜素,三氯蔗糖,柠檬黄,日落黄,铝,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铅。

四、粮食加工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绿色食品 稻米》NY/T 419-2021。

(二) 检验项目

1、大米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镉,无机砷,苯并[a]芘,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

2、谷物加工品的检验项目包括铅,镉,黄曲霉毒素B1,赭曲霉毒素A。

五、肉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21、食品整治办〔2008〕3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熟肉制品》GB 2726-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散装即食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31607-2021、Q/ZZFY 0004S-2023。

(二) 检验项目

酱卤肉制品的检测项目包括铅,镉,铬,总砷,脱氢乙酸,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胭脂红,纳他霉素,酸性橙Ⅱ,氯霉素,N-二甲基亚硝胺,柠檬黄,日落黄,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熏煮香肠火腿制品的检测项目包括铅,脱氢乙酸,亚硝酸盐,苯甲酸,山梨酸,纳他霉素,胭脂红,氯霉素,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单核细胞增生李斯特氏菌。

六、罐头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罐头食品》GB 7098-2015

(二) 检验项目

罐头的检测项目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糖精钠,甜蜜素,二氧化硫,柠檬黄,日落黄,商业无菌,铅。

七、食用农产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

(二) 检验项目

1、叶菜类蔬菜(大白菜)检验项目包括镉,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水胺硫磷,乐果,敌敌畏,毒死蜱,乙酰甲胺磷,吡虫啉,氟虫腈,阿维菌素。

2、根茎类和薯芋类蔬菜(萝卜)检验项目包括铅,甲胺磷,氧乐果,甲拌磷,甲基对硫磷,水胺硫磷,乐果,毒死蜱,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噻虫嗪等。

3、仁果类水果(苹果)检验项目包括甲拌磷,氧乐果,敌敌畏,毒死蜱,啶虫脒,三氯杀螨醇。

八、食用油、油脂制品

(一)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 2716-2018、Q/ 02A3211S-2022、、Q/02A3209S-2023、Q/BBAH 0019S-2022。

(二) 检验项目

大豆油的检测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溶剂残留量,铅,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

菜籽油的检测项目包括酸价,过氧化值,铅,苯并[a]芘,特丁基对苯二酚,乙基麦芽酚,溶剂残留量。

九、调味品

(一) 检验依据

检验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 酿造食醋》GB/T 18187-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醋》GB 2719-2018、《酿造酱油》GB/T 18186-200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酱油》GB 2717-2018、整顿办函〔2011〕1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调味料酒》SB/T 10416-2007、Q/SCYZ 0030S-2023。

(二) 检验项目

1、酱油的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铵盐,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全氮。

2、食醋的检验项目包括总酸,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三氯蔗糖,菌落总数,对羟基苯甲酸酯类及其钠盐,甜蜜素。

3、调味料酒的检验项目包括氨基酸态氮,苯甲酸,山梨酸,糖精钠,脱氢乙酸,甜蜜素,三氯蔗糖。

4、味精的检验项目包括谷氨酸钠。

5、火锅底料、麻辣烫底料类的检验项目包括苯甲酸,山梨酸,脱氢乙酸,罂粟碱,吗啡,可待因,那可丁。

6、食品生产加工用盐检验项目包括亚铁氰化钾,铅,总砷,镉,总汞。

附件2嘉祥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附件3嘉祥县食用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