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十,反馈问题22)整改工作已完成,现就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不到位。济宁市对危险废物监管和违法行为打击取得一定成效,但督察发现,个别县(市、区)近两年依然出现外地转入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问题。山东奔腾漆业股份有限公司在老厂区废弃车间违规贮存大量失效色浆和废弃原材料容器,济宁运河物资再生利用有限公司、济宁同拓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鱼台深能环保有限公司均存在危险废物贮存、处置不规范问题。
二、整改目标
持续提升工业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严厉打击非法倾倒、填埋危险废物行为。
三、完成时限
2023年年底前。
四、整改措施
1.2023年第二季度开展了嘉祥县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以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和风险场所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各环节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第四季度组织对各镇街、经开区和工业企业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根据《济宁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对各镇街、经开区和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抽查督导,评估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经营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2.按照《2023年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联合公安、检察院等部门共同开展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专项行动,严肃查处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方面的违法犯罪行为。落实环境违法问题有奖举报制度,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活动、提供违法犯罪活动线索。
五、完成情况
1.2023年开展了嘉祥县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印发了《全县危险废物拉网式起底式排查整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嘉环委办〔2023〕3号),组织动员各镇(街)、嘉祥经开区、环境综合执法大队全面排查整治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等全环节隐患问题,坚决消除监管盲区,迅速形成工作合力,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避免出现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造成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重大损失事件。截止行动结束,共排查涉危企业47家次,排查废弃坑塘、院落和废品回收站、汽修厂等重点场所430处,共发现问题58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其中,立案处罚企业1家,为山东省城钰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因已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但未进行申报受到处罚,罚款16.75万元;移交公安机关立案处理一宗,为满硐镇徐中村西路边沟倾倒固废一案。
2.根据《济宁市2023年度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对各镇街、经开区和涉危险废物企业开展抽查督导,评估危险废物产生企业、经营企业规范化环境管理建设情况,持续推进全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按照考核方案,重点涉危企业全覆盖,兼并抽查一般产废企业。按照省级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标准,目前我县重点涉危企业共12家,本次考核已全部纳入,另外考核一般涉危企业11家,共计考核企业23家。考核产废企业共19家,经过自评打分,产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为98.4%。考核经营企业4家,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为100%,均已达标。综合以上考核情况,嘉祥县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为99%。在这些企业范围内,目前暂未发现因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欠缺而下达处罚通知的环境违法行为。
3.制定《嘉祥县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了专项会议,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执法大队、固废土壤科、监控中心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执法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行动,执法人员分为六组对重点企业、重点地区开展“拉网式”排查,执法人员深入到企业现场调查,详细排查企业在线监控、工产工艺、台账记末、危废产生、贮存、处置情况,检查企业9家,未发现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违法行为。
现对此项整改工作情况进行公示,如对上述整改内容有不同意见建议,请于5个工作日内,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我局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反应问题实事求是,电话和信函应告知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6868117
联系邮箱:jxgftrk@163.com
联系地址: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2024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