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业务所需材料
- 发布日期:2024-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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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590A/2024-13969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公安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
成文日期: | 2024-07-0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户口登记项目变更更正
一、受理部门: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嘉祥县城区、乡镇各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符合政策规定、按照要求递交材料的予以办理。
三、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四、所需材料:
变更姓氏 (含同时变更名字)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生父母协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变更姓氏); |
变更名字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生父母协商同意材料(限未成年生子女变更名字); |
干部更正 出生日期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干部出生日期认定函; |
其它人员更正 出生日期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出生医学证明或原始户籍档案记载出生日期的最早材料。 |
变更更正民族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民族事务部门的审批意见。 |
变更更正性别 |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国内三级医院出具的性别鉴定证明,或者公证部门出具的公证书,或者司法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 |
服务处所、学历、婚姻状况等 | 1.居民户口簿; 2.与变更更正事项对应的材料。 |
五、办理时限:符合政策规定、递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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