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春节期间餐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 发布日期: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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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153849/2025-0023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市场监管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成文日期: | 2025-01-1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2025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保障外出就餐和居家饮食安全,让全县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嘉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广大消费者注意健康饮食,文明理性消费。
居家饮食安全提示
1.食材原料购买要杜绝“三无”食品,应以当季新鲜食材为主。
2.不食用野生蘑菇、发芽土豆、未煮熟的豆浆等。
3.加工工具、存放容器要按照生熟分开、荤素分开。
4.冰箱内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
5.烹饪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四季豆、扁豆等豆荚类食品要先过沸水再煸炒。
6.隔夜食品、剩菜剩饭应及时放入冰箱内,再次食用时要彻底加热。
7.用餐后应做好厨具、餐饮具清洁消毒。
对餐饮单位的提示
1.选择好食材,全过程控制。严格把住食品原料进货关,保证食品原料新鲜合格,来源合法。严禁采购、加工制作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严禁采购、加工制作来自长江禁捕水域的水产品。要重点加强凉菜制作、生食海产品加工、餐饮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控制。
2.制定预案,避免超接待能力经营。接待大型聚餐、集中供应“年夜饭”的餐饮单位应量力而行,杜绝超经营范围、超负荷供应,并按规定做好食品留样和相关记录。春节期间可能出现用工紧张,应提前做好从业人员培训,严格执行员工岗前健康检查,严防带病上岗。
3.加强应急处置。餐饮经营单位要进一步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方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件,要立即按照方案迅速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消费者外出就餐安全提示
1.一定要选择悬挂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登记证》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
2.就餐时要注意辨别食物颜色和外观是否正常,是否有异物、异味,口感是否正常,如发现异常应及时向餐饮经营单位提出更换要求。
3.订购半成品餐食后,需及时按照不同食材品种加工要求,做到烧熟煮透后尽快食用。
4.网络订餐要选择证照齐全并公示、外卖平台展示环境良好、评价高、距离较近的餐饮单位。收到餐食时应检查封签、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有破损、外表脏污、菜品有异味及疑似变质的,一定不要食用,要立即通过订餐平台联系商家退换。
5.要文明用餐,勤俭节约反浪费,建议按需适量点餐,提倡“光盘”行动。
6.慎重选择熟卤菜和凉菜冷食。少吃或不吃生食水产品,切勿食用违禁食品。不食用野生动物、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动植物。
7.餐饮消费时,一旦发生腹泻、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要立即就诊,并保存好消费票证、就诊记录等相关证据。如遇消费侵权行为,及时拨打12345投诉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坚决维护广大消费者饮食安全和消费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