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碧山特种涂料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水性工业涂料、3000吨/年粉末涂料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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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5-00381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5-01-1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碧山特种涂料科技有限公司2万吨/年水性工业涂料、3000吨/年粉末涂料技改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116日-202511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2万吨/年水性工业涂料、3000吨/年粉末涂料技改工程项目

山东碧山特种涂料科技有限公司

嘉祥化工产业园

济宁森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化工产业园,总投资4846元,其中环保投资48万元。

项目设备清洗废水全部回用于产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和纯水制备废水一起通过一企一管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粉末涂料预混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后和经旋风分离器+袋式除尘器收料后的磨粉粉尘一起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1)排放;水性涂料投料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3)排放;水性涂料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经催化燃烧装置(RCO)处理后通过一根15m排气筒(P4)排放;塑料包装桶加热熔融、快注及开模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P5)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Ⅱ时段”、《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2及相关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关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废包装袋(箱)收集后外售、纯水设备更换的废树脂(滤膜)由更换厂家回收处理、塑料包装桶不合格品收集后外售、粉末涂料收集的粉尘分批回用于黑色粉末涂料生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水性涂料收集的粉尘、废滤渣(滤袋)、沾染化学品的破损废包装、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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