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工作计划
- 发布日期:2025-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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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5-00463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成文日期: | 2025-01-20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一、2024 年工作总结
(一)大气污染防治方面。一是空气质量指标稳步提升。2024年1-12月全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44,同比改善3.3%;优良天数比例为74.4%,同比改善6.2%;PM10浓度为72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2.7%;PM2.5浓度为41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4.7%;臭氧浓度为173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0.6%。二是充分利用科技手段治污。依托智慧管控联动机制,切实发挥好第三方管控团队作用,充分依靠先进技术手段,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管控措施,健全每日现场督察反馈机制,推行“技术团队发现、交办问题—行业主管单位督促整改问题—攻坚指挥部督导问题整改—技术团队验收销号”工作模式,及时发现问题,全面彻底整改,2024年以来,共发现推送问题736件。三是强化夏季臭氧管控。开展走航监测,溯源排查高值点位;引导企业开展VOCs低含量原辅材料全面替代,推进低挥发性原辅材料替代企业豁免VOCs末端治理工作。开展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活性炭更换、集气罩收集效率排查等专项执法活动,做好省、市帮扶发现25件问题整改,及时开展“回头看”,确保整改到位。四是做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新修订《嘉祥县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重污染天气防范、处置和应对能力。修订我县工业企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确保停限产措施合理可执行。落实国家、省、市应急管控要求,进入管控时段后,及时发布解除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并指导做好应急管控事宜。
(二)水污染防治方面。一是扎实推进河流沿线水质保障专项行动。出台《嘉祥县汛前水污染防治工作督导检查方案》、《嘉祥县河湖岸线突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严格落实“一河一专班”巡河制度,对影响河流水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共排查出各类水环境污染问题13269个,并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巩固提升入河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成果。持续梳理入河排污口整治台账,更新完善入河排污口相关信息和数据。强化入河排污口现场检查,严格落实工业企业入河排污(水)口审批管理,配合完成嘉祥蒂澳钛白粉厂入河排污口扩大规模审批手续。三是进一步加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修订完善《嘉祥县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升全县水源地应急防范及处置能力。因有2处饮用水水源地不再作为饮用水水源使用,按规定撤销了相应的2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我县现有6处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对全县水源地保护区开展全方位现场巡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水源地水质进行监测,剔除地质因素影响,各水源地水质均能达到地下水三类水标准。四是加强重点时段工业企业污染治理督导。组织召开重点涉水企业污染防治工作推进会议,安排部署汛前隐患排查、治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汛期应急防范等工作。加强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及涉水直排工矿企业督导帮扶力度,指导其完善各项应急措施,确保《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1部分:南四湖东平湖流域》(DB37 3416.1—2023)新标准落地落实。五是流域联防联控取得实效。联合巨野县开展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排查洙赵新河及其支流沿线各类水环境隐患问题,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同时与巨野县建立快速沟通信息渠道,借助山东通政务平台等内部即时通讯手段实现内部信息互通共享。开展市内跨县界河流联防联控执法检查活动,切实保障河流水质安全。
(三)土壤污染防治与环境安全方面。一是有效保障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按照市级三部门要求,建立嘉祥县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定期调度工作机制,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梳理2024年重点关注地块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根据梳理,2024年以来重点建设用地考核基础信息台账涉及用途变更的地块共21宗。二是有效加强地下水污染源头管控。配合济宁市建设地下水污染防治试验区,梳理建立全县地下水污染源渗漏排查清单,2024年嘉祥县涉及企业共1家,每周定期调度地下水渗漏排查进度,目前企业已完成渗漏排查报告的上报工作。三是抓好风险源头防控。对辖区内工业企业、废弃厂区、厂房、矿坑以及偏远河流、沟壑、无人居住的院落、废品回收站等可能从事非法产生、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风险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共排查工业企业67家次,发现问题30余个,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共排查废弃坑塘、院落和废品回收站、汽修厂等重点场所500余次,发现问题50处,其中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乱堆乱放问题显著,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四是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开展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建立环境安全隐患台账,推动风险隐患防范整治到位。截止行动结束,我县共排查企业26家次,发现问题34处,均已完成整改。开展嘉祥县2024年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五是强化辐射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联合县公安局、县卫生和健康局对我县4家核技术利用单位进行检查,共计12余次,发现问题3个,已全部完成整改,保障了我县辐射环境安全。六是完成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工作。对208个农村环境整治村庄开展常态化巡查工作,建立问题台账,发现问题及时落实整改,确保环境整治成效。
(四)危险废物管理与“无废城市”创建方面。一是强化危险废物管理,“以考促管”。开展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考核工作,促进企业提升管理水平。根据国家、省市要求,制定了《嘉祥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评估方案》,对考核范围内的企业逐家实地考核,对企业的规范化管理材料及现场逐一核查,严格按照《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评估指标逐项打分,实现重点涉危企业线上评估全覆盖。按照考核方案,重点涉危企业全覆盖,兼并抽查一般产废企业。以省级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为标准,本次考核企业包含重点涉危企业12家,经营企业和其他涉危企业12家,共计24家,全部达标。经考核评估,嘉祥县2024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合格率为100%。二是稳步推进嘉祥县“无废城市”建设。按照济宁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要求,嘉祥县于2024年2月印发了《嘉祥县“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3月成立了以县委书记、县长为组长的嘉祥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印发了《嘉祥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嘉祥县“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各专班成员名单》,制定了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建立了工作推进机制,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今年按照市级要求积极组织各单位参加“无废细胞”创建申报工作,目前我县共有嘉祥港等14家单位被评为为济宁市“无废细胞”单位。
(五)许可服务方面。一是做好重点项目环评保障工作。对今年81个省市县重点项目提前介入、精准指导、分类处置,对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重大投资项目,指导建设单位及早启动、择优选取环评单位、加快编制环评文件;需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通过发送备案指导流程、现场指导等方式指导建设单位在建成投产前完成网上备案;依法无需开展环评的,第一时间明确告知建设单位。完成了66个重点项目的环评审批,剩余的15个重点项目因存在土地、市场等方面原因暂时未完成环评报告编制工作,下一步将继续落实环评审批联络员制度,及时了解项目环评进展,推进手续办理。二是坚持“有解思维”,着力解决我县可调剂替代总量指标不足问题。为济宁润祥化工有限公司、山东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调剂各项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70余吨,保障了项目落地。
(六)环境监测方面。一是完成了城县、镇街空气质量监控中心点的良好运行。每月完成对空气站点的安全性检查,及时查看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对监测数据及时分析,对异常数据提早发现,及时上报。二是对河流断面进行水质监测。完成了重点河流9个断面及镇域31个断面地表水采样和分析,取得有效数据3000余个。密切关注洙水河105桥、新赵王河杨庄闸水质变化情况,对水质异常的情况,及时报告,启动溯源排查、加密监测工作。三是完成其他各项监测工作。截至目前,2024年度共完成30家重点废水污染源、24家重点废气污染源、43家噪声、4家无组织、1家地下水、2家土壤等监测,完成101家企业自行监测系统填报工作,完成化工企业聚集县及其周边地下水水质监督性监测,圆满完成了委托监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信访监测、执法监测等各项监测工作。
(七)对上争取方面。一是狠抓项目包装谋划,积极对上争取资金支持。2024年积极对上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指导山东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山东嘉祥易隆港务有限公司、济宁金港港务有限公司3家企业开展深度治理,共申请资金2330万元,目前山东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70万元资金已正式下达。二是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以“争一流、争第一、争唯一”的胆略气魄,多措并举,精准发力,开创污染防治工作新局面。6月1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对 2023年度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千成效明显地方予以激励的通报》(鲁办发电〔2024】61号),嘉祥县入选生态环境领域真抓实干成效明显督查激励名单,获得300万元生态环境资金奖励;扎实开展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攻坚行动,推动生态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执法质量持续提升,荣获全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二级单位;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有效化解信访突出问题,荣获全省生态环境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二、2025 年重点工作计划
2025年,我局将继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核心,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推动大气、水、土壤环境质量持续向好,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圆满完成各项年度考核目标。
(一)持续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是深化重点领域治污。2025年以人造板、防水建材、水泥制品行业为重点,开展环保绩效分级水平提升行动,组织企业按照《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要求,申报A级、B级和引领性企业,同时积极对上争取上级资金支持,以实际行动减轻企业投资负担。二是抓好移动源管控。工地、企业、物流中心等严禁使用冒黑烟、未喷涂环保编码车辆,确保全县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动态清零。高质量完成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非营运柴油货车淘汰工作。定期对储油库、加油站成品油进行检测,坚决清理取缔黑加油站、黑加油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三是切实抓好烟花爆竹管控。通过入户走访、语音播报、发放资料等方式,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工作。除夕、初一、元宵节等重点时段,落实分片包干、干部包户措施,切实做到每条街道有人巡、每个社区有人查、每个村居有人管、每栋楼房(院落)有人盯,坚决杜绝巡查不到位、劝阻不力等敷衍塞责行为。四是切实抓好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加大应急执法检查力度,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以辖区内高架源和排污大户为重点,综合运用在线监控、走航监测、工况监控、用电量监控等有效手段,督促企业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实落地,进一步提高执法检查针对性和检查专业能力。对应急期间超标排放、偷排偷放、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弄虚作假等典型违法行为,以零容忍态度坚决依法查处。
(二)大力巩固水污染防治工作成果。一是持续加强河湖岸线水质保障提升。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压茬推进冬春季水质保障和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有关部门、镇街对沿河区域进行详细排查,重点排查3条重要河流及支流两侧影响国省断面水质的各类水环境污染隐患问题,限期整改,严防污水入河。加大执法帮扶力度,以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涉水直排企业为重点,以汛前和汛期为重要时段,督导其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严厉查处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加强沟通协调,进一步完善流域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联合县内各部门齐抓共管,凝心聚力,统筹推进城乡面源污染治理、“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巩固提升、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稻田退水治理、港航污染治理等工作;做好与5个市内上下游、左右岸县市区联防共治,坚持属地管理,加强水质监测、强化联合执法、协同应急处置等;按照省市要求,以洙赵新河为试点,落实与跨市巨野县联防联控,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三是积极谋划重点项目,促进水环境质量稳步改善。以济宁市申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为契机,积极打造洙赵新河沿线化工园区深度治理项目,争取纳入中央水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
(三)全力防范生态环境安全风险。一是督促责任落实。督促辖区小型涉危企业危废库存放点全面落实内部管理、申报登记、应急预案备案等各项管理制度,并且不定期对企业进行追踪检查。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定期会商。深化定期会商机制,及时梳理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情况,共享省、国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系统,严格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三是坚持边查边改,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持续强化重点涉危企业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和重点场所定期排查整治,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移交、第一时间整改,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对小型涉危企业,深入开展“送法入企”活动,督促企业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增强环境风险防范意识,不断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措施,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四是健全环境应急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全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能力和环境安全防控能力建设实施方案》要求持续落实各项任务。组织开展2025年嘉祥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继续加强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备案管理,对备案即将到期的企业督促其尽快完成修订备案,及时组织开展突发环境事件演练。五是持续开展全县辐射安全隐患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企业按要求严格落实整改,消除辐射安全隐患,确保辐射环境安全。六是做好农村环境整治村庄常态化巩固提升工作。重点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黑臭水体治理情况进行常态化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建立问题台账,第一时间督促整改,确保整治成效。
(四)继续抓好环境监管工作落实。一是加大执法检查,深入开展生态环境执法攻坚行动。持续开展各类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查处非法倾倒危险废物、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超标排污、偷排偷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二是持续强化“散乱污”企业清理取缔,确保“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重点对偏远乡村、闲置厂房、废弃的坑塘等隐蔽地方开展“地毯式”排查,力争排查工作达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排查发现的“散乱污”企业,依法依规开展专项取缔行动,落实“两断三清”措施,确保“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到位。对已取缔的“散乱污”开展“回头看”,实现“散乱污”企业动态清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三是加强联勤联动,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强化与公安部门的联勤联动,对于重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邀请公安提前介入,全程参与,联合调查取证,提高办案效率,从快从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畅通信访渠道,认真办好人民来信来访。始终以群众反映强烈、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社会关注度突出的环境问题为重点,始终把人民的满意作为执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扎实做好环境信访调查处置,畅通环境信访监督举报渠道,落实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措施,完善问题处置闭环机制,切实提升群众生态环境满意度。
(五)加速推动许可服务工作开展。一是继续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梳理省市重点项目和助企攀登企业名单,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强化主动服务、专人对接、全程跟进制度,充分发挥生态环境服务、监管、准入、调节等职能,为企业顺利建设和运营提供保障。二是深入挖潜,尽全力化解可替代总量指标不足问题。坚持“有解思维”,深挖企业污染物减排潜力,减少污染物排放量。积极对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及时了解学习相关政策精神,第一时间将企业减排成果转化为可利用替代指标。三是坚持帮扶督导,持续推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继续做好排污许可证质量、执行报告审核工作,巩固提高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和企业证后管理水平。
(六)奋力提升生态环境监测能力。一是保质保量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工作。继续扎实做好2025年度的环境空气、地表水、“千吨万人”水源地、农村环境质量、声环境质量、应急监测等生态环境质量监测任务;同时做好重点污染源监督性监测、重点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监督检查等重点源监测工作。二是强化质量管理建设。按照数据科学准确的要求,健全并落实监测数据质量控制与管理制度,确保所有上报数据及时有效;完善管理体系建设,借助内外部考核、飞行检查及能力验证等活动,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使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持续有效运行。三是强化监测业务技术本领。全力抓好监测队伍理论和实操的培训以及宣贯。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监测技术培训。邀请市中心技术团队驻点“技术帮扶”指导。全面提升监测人员的理论知识水平和实操业务能力。不断提高监测人员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七)积极谋划对上争取工作。一是高标准规划编制国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方案,全力争取获得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二是积极谋划重点项目,争取污染防治资金。大气方面以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控制为重点,2025年拟申请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600万元;水方面以济宁市申报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试点为契机,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提升我县水环境质量。
(八)提前准备中央环保督察迎查。以第三轮省环保督察工作为契机,吸取经验教训,做好总结提升,切实把反映的重点信访问题化解掉,把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到位,为迎接明年的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打好基础,争取在明年的中央督察期间我县不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