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02601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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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494102110P/2025-00040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编号D4JN20241026011)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9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交办问题情况
嘉祥县演武小区东侧演武菜市场和小吃摊,离居民楼近,早晚噪声大。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嘉祥县演武小区东侧演武菜市场的摊点群系2024年8月下旬自原顺心巷便民疏导点搬迁至现址,该摊点群目前利用演武菜市场闲置停车场经营,由演武菜市场管理物业公司负责日常管理,现有经营商户125家。
(二)调查核实情况
10月28日至29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了现场调查,认真查找问题原因,制定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演武菜市场摊点群早晨不经营,主要利用晚间17时至22时进行经营,因该摊点群经营商户集中,晚上经营时段就餐人员多,人流量、车流量大,偶尔会产生部分噪音对附近居民生活产生影响。
(三)查处整改情况
1、针对噪声大问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约谈演武菜市场物业管理公司,督促加强摊点群管理,规范商户经营行为。一是要求商贩严格控制经营时间,统一规定经营时段为晚间17时至22时,严禁商户延时经营。经营期间商户关闭收款码声音,劝导就餐人员禁止大声喧哗,减少经营期间产生噪音影响附近居民生活;二是要求菜市场加工食品的机器室内作业;三是市场管理人员加强市场及周边管理,及时疏导交通,防止因交通拥堵造成电动车及汽车的喇叭声;四是加强执法巡查,及时与市场管理方、商贩沟通,不定期走访周边居民,确保各项噪音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2、2024年10月28日19时至20时,调查组对演武菜市场摊点群噪音排放情况进行实时检测,检测选取距离演武菜市场最近的北关小区1号楼、4号楼和人民医院家属院3个点位,经检测未超过排放限值。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该摊点群经营商户按时依规经营,未发生经营和产品加工类的噪声,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建议办结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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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