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10406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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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2370829MB2794000A/2025-0004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1-0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104060)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1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交办问题情况
嘉祥县金屯镇105国道路东金港码头和友邦码头,拉的煤粉,产生大量扬尘,使的附近居民不敢开窗。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11月6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金屯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经核实,两家港口均没有煤粉运输和装卸,且车辆运输时均采取篷布苫盖措施。作业时,均采取抑尘措施,采取湿式作业法,开启喷淋设施或雾炮、随车喷淋等设施。对港区道路、堆场等,实行洒水车、洗扫车双岗轮流作业。所有出港货车全部经过洗车台进行洗车。经查阅两家港口废气自行检测报告,检查结果均符合排污许可证规定的限值要求。因少部分运输车辆轮胎冲洗不彻底、篷布苫盖不严,导致粉尘散逸,未及时清理,产生扬尘对周边居民正常生产生活造成一定影响。
(二)整改情况
责令济宁金港港务有限公司、济宁友邦京杭运河物流有限公司增加道路清扫频次,严格按照《济宁市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常态化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2日,嘉祥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济宁金港港务有限公司、济宁友邦京杭运河物流有限公司增加了道路清扫频次,疏港路、港区道路卫生整洁,严格按照《济宁市港口码头大气污染防治技术导则》要求,常态化做好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污染。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建议办结销号。
联系电话:0537-6506653
邮 箱:jxxghjbgs@ji.shandong.cn
嘉祥县港航事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