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028015)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交办问题情况
嘉祥县呈祥大道最西边的前进河桥,河里有很多死鱼,疑似排废水导致鱼类死亡,水质发灰,最近几天才出现。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10月27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排查:有以下几点原因。
1、前进河沿岸共有涉水企业3家,分别是嘉祥新希望六和食品有限公司、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嘉祥海赢食品有限公司,3家企业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排入嘉祥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治理,未发现企业偷排现象。
2、经排查,发现影响前进河城区段水质的主要原因有四点。一是前进河东岸蓝翔驾校训练场附近有生活垃圾堆放,存在冲入河道污染水质隐患。二是部分河面上存在浮萍,浮萍繁殖消耗水中的大量溶解氧,导致河水溶解氧降低。三是2024年10月17日20时至18日21时,县城区降水量67.9毫米,由于短时间强降雨,雨量大、水流急,雨水管网内的淤积物冲入前进河造成污染。四是前进河水流小,基本处于静止状态,自净能力差。
(二)整改情况
12月10日,根据嘉祥县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调度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办理最新进展情况的通知》要求,对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县园林环卫事务中心、嘉祥街道办事处共同办理的第三轮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028015)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未发现水质发黑发臭以及死鱼的现象,现场巡查过程中未发现河道管理范围内存有垃圾堆放现象,同时举一反三制定了长期有效的整治措施:
一是责成园林环卫、住建等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雇佣挖掘机、打捞船,对河道两岸堆放的生活垃圾和河面浮萍进行清理、打捞。目前,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生活垃圾和浮萍,信访件中反馈的问题已全部清理完毕。
二是定期组织县水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嘉祥街道办事处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规范前进河两岸企业、商户的经营行为,严防偷排、倾倒污水行为发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做好河道沿岸入河口的排查与整治。
三是责成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定期开展水质监测,时刻关注水质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溯源处置。
四是深入实施水系连通工程,通过节制闸提水站进行科学调度,实现河流互联互通,促进河流循环,提升水体自净能力。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3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该处未发现河道内水质发灰,水里有死鱼,该信访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未发现反弹迹象。
联系电话:0537-652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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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水务局
2025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