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106068)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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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186/2025-00062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1-0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106068)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交办问题情况
嘉祥县金屯镇邓楼村个别石雕加工厂建在家里,加工厂机器声音实在让人受不了。该企业专门早晨加工,逃避检查,机器声音严重影响家人休息。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交办问题属实。
2024年11月7日,嘉祥县政府组织金屯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经调查发现邓某肖、邓某欢两户不听劝阻私自接通电源,私自安装机械,在自家宅基地搭建的密闭厂房里生产,面积在30平方左右,到达现场后,两家分别有两台雕刻机,厂房内无人,机器未运行,但有加工痕迹,厂房内侧装有隔音棉,但机器运转时会有一定噪音,对周围村民造成影响。
(二)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邓某肖、邓某欢石雕加工点自行拆除加工设备,清除原料及成品,恢复原状。目前,两个加工点已清理取缔。
二是金屯镇政府加大巡查和监管力度,对“散乱污”企业发现一起,取缔一起,保持动态清零,严防“散乱污”问题反弹。
问题已办结。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2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两个加工点已清理取缔。
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建议办结销号。
联系电话:05376901006
邮 箱:jintunhuanbao@126.com
金屯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