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028095)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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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7186/2025-0006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金屯镇人民政府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1-04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028095)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月4日至2025年1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交办问题情况
嘉祥县金屯镇高庄村西边和东边有多台石材雕刻机三无小作坊,每天24小时不间断生产,白天晚上天天装车卸车,附近全是居民区,灰尘太多,严重扰民,反映多次无果。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0月29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嘉祥县金屯镇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如下:
实地调查发现,现在高庄村村内共有4处从事石材雕刻的加工点,3处分布在村东、1处分布在村西,共有石材雕刻机9台。现场排查时,4处加工点均未进行生产作业。工作人员在村东3处加工点外土地发现堆放有石材原料,未覆盖处理;经走访周边村民,村民反映此处石材进行装卸车时易产生扬尘污染。
(二)整改情况
1、针对高庄村村内存在4处无合法手续从事石材雕刻的加工点的问题,2024年10月29日,工作人员当场责令其禁止生产,将4处加工点内共9台石材雕刻机全部清除,并对其落实断电措施。
2、针对高庄村村东3处加工点外土地发现堆放有石材原料进行装卸车易产生扬尘的问题,工作人员已责令加工点负责人限期将石材全部清除完毕。
目前,金屯镇高庄村内石材雕刻加工点已全部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全部清除,堆放物料全部清除,生产用电全部断开。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2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金屯镇高庄村内石材雕刻加工点已全部停止生产,生产设备全部清除,堆放物料全部清除,生产用电全部断开。
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建议办结销号。
联系电话:05376901006
邮 箱:jintunhuanbao@126.com
金屯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