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109050)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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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5-00292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通知公告
成文日期: 2025-01-07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109050)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7日至2025年1月13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反馈问题

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南宋庄村西300多米处有一名为济宁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2021年成立,在只是获得审批意见并未环保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生产至今,并且该公司没有按照环评要求生产,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截止现在该公司夜间依然继续正常生产,噪音飞尘依然严重。

二、调查处理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

2024年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

群众反映的济宁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梁宝寺镇南宋村西500米,西邻梁宝寺煤矿,东南方向距离南宋庄村约500米(该庄已搬迁),东北方向距离邴庄村约800米。该公司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建设有1座厂房、1条生产线、1个中转仓、2个氢氧化钙仓和1个氧化仓。2021年02月24日,该公司环评报告通过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样县分局批复(济环报告表(嘉祥)〔2021〕17号);2021年5月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简化类),编号为:91370829MA3U9RKW1G001P;2021年8月7日,氢氧化钙项目竣工自主验收;2022年5月17日取得营业执照法人为袁成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9MA3U9RKW1G。该公司是以氧化钙块为原材料,经破碎-输送-三级消化,生产成品氢氧化钙外售。

1、该公司“未环保验收合格的情况下生产至今”不属实。该公司年产8万吨氢氧化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1年2月24日由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样县分局以济环报告表(嘉祥)〔2021〕17号审批,并于2021年8月7日进行了自主验收。

2、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部分属实。2024年11月4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车间大门未关闭,选粉机与成品提升机连接处密封不严,厂区内地面及道路存在积尘。据了解,在刮风及运输车辆行驶过程中,会带起地面上的粉尘,存在粉尘污染现象。通过调阅监控视频,发现该公司于2024年11月2日晚20时59分生产时,选粉机与成品提升机连接处密封不严产生了噪音;夜间罐车运输也产生了噪音。

2024年11月5日18时,工作人员对济宁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进行了粉尘监测,结果显示,有组织粉尘监测排放浓度结果为:1.28mg/m³(标准为10mg/m³),无组织粉尘监测排放浓度为:上风向0.123mg/m³,下风向分别为0.147mg/m³、0.155mg/m³、0.162mg/m³(标准为1.0mg/m³),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1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1.0mg/m3)的要求。20时进行了噪声监测,四个点位噪声监测结果为:东54.8dB、南53.9dB、西57.9dB、北54.9dB(标准为60dB);22时再次监测夜间噪声,四个点位监测结果为:东41.1dB、南41.3dB、西48.8dB、北47.4dB(标准为50dB),两次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3、“截止现在该公司夜间依然继续正常生产,噪音飞尘依然严重”不属实。2024年11月10日通过调阅该企业2024年11月4日至9日用电量,显示11月4日用电量为80.80kwh,11月5日用电量为201.60kwh,11月6日用电量为88.80kwh,11月7日用电量为88.80kwh,11月8日用电量为68.80kwh,11月9日用电量为44.00kwh。调查得知,2024年11月4日至9日期间,该企业产生的用电量基本为办公区用电、电车充电;11月5日因环境监测需企业启动生产,产生的用电量较多。通过用电量表明该企业未生产。

(二)查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济宁众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音问题,责令其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车间始终处于封闭状态,防止粉尘外溢;对选粉机与成品提升机连接处密封不严进行维修,避免粉尘泄漏;对厂区及周边道路落实清扫和洒水降尘等措施;禁止在晚上22时至次日早上6时进行生产作业、车辆运输,有效防止噪音扰民现象。

11月6日,选粉机与成品提升机连接处已维修完成;11月10日,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车间大门已关闭,厂区地面清洁无积尘,已落实洒水降尘及清扫措施。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梁宝寺镇政府进一步加强帮扶指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要求,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杜绝扬尘、噪声扰民问题发生。

该信访问题已办结。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6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该企业未生产,生产车间大门已关闭,厂区地面清洁无积尘、已落实洒水降尘及清扫措施。上料口和生产工序各新增收尘设施一套。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建议办结销号。

联系电话:0537-6838800

联系邮箱:jiaxianghjjc@163.com

联系地址:阳光城市广场D座1202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2025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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