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牵头承担的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D4JN20241109027)已办结,现对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1月14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办理情况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反馈,(信函以当地邮戳时间为准),我单位将对反馈问题进一步核查整改。
一、反馈问题
嘉祥县老僧堂镇恒泰路桥工厂(嘉祥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24小时不定期排放有刺鼻性的黑烟气体,气味难闻,在居民区中间,担心影响身体健康。第二批已公示。当事人说明最近三天仍在排放。
二、调查处理情况
11月10日,嘉祥县政府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老僧堂镇政府对信访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老僧堂镇恒泰路桥搅拌企业实际名称为嘉祥恒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嘉祥县老僧堂镇方官屯村北60米,法定代表人曹景新,总投资2500万元,占地面积8000平方米;企业东面是S319道路、西面是农田、北面是S319道路、南面紧邻老僧堂镇后方官屯村,南面围墙距离最近居民区约10米。该企业环评报告于2016年9月9日由原嘉祥县环保局审批(嘉环报告表【2016】49号),2017年9月27日通过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嘉环验【2017】50号);2023年7月20日申领排污许可证,为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编号:91370829595201978Q001Q,有效期限自2023年7月24日起至2028年7月23日止。该企业沥青拌合站项目以石子、石粉、矿粉、沥青为原料,通过加热、拌和等工艺生产沥青混凝土;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在搅拌缸、沥青原料罐等产生有机废气的部位安装了收集罩,配套建设了“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该企业使用天然气锅炉加热,已安装低氮燃烧装置。
1、关于异味问题。11月7日,现场检查时该企业未生产,厂区周边未闻到异味。11月8日,再次现场检查,该企业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喷淋塔+电捕焦油器+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排放废气的烟囱排放口为DA003成品出口废气排气筒,污染物种类是沥青烟、苯并芘。11月8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委托山东嘉源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了现场检测,检测结果显示:DA003号排气筒有组织检测沥青烟为5mg/Nm³(标准为75mg/Nm³)、苯并芘为9ng/m³(标准为0.0003mg/Nm³);无组织检测苯并芘为1.3ng/Nm³(标准为0.000008mg/Nm³)、臭气(无量纲)为12(标准为16),结果显示全部达标排放。检查时发现,运输车辆在装运沥青混凝土时料仓门未关闭,敞口作业,异味气体无组织挥发到外环境,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一定影响。11月10日,执法人员对其现场再次检查,该企业因济宁市自2024年11月10日8时启动II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已落实停产措施,未生产,未发现“排放黑烟气体,气味难闻”现象。
2、关于选址距离问题。根据项目区常年平均风速,L苯并芘=2.31m,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设置为50m(以生产单元为中心)。据现场调查,项目周边多为农林地及企业,生产单元外50米范围内均无环境敏感点,距离项目区边界最近的村庄后方官屯村的距离为120米,项目选址符合 50m 的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一是责令该公司加强精细化管理,强化无组织废气收集处理;运输车辆在装运沥青混凝土时关闭料仓门,防止气味外溢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二是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老僧堂镇政府加大监管力度,监督该企业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防异味扰民问题发生。
三、现场验收情况
2025年1月7日,我单位牵头对该信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现场验收,经现场复核确认该企业已对管理人员加强要求,在装运沥青混凝土时料仓门必须关闭,严禁敞口作业,该信访问题已整改完成,未发现反弹迹象,建议办结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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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