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嘉祥县华新水泥制品厂年产27000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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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5-00703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5-02-2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嘉祥县华新水泥制品厂年产27000吨水泥制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226日-20252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年产27000吨水泥制品项目

嘉祥县华新水泥制品厂

嘉祥县马村镇河南刘村社区西

山东天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建设在嘉祥县马村镇河南刘村社区西,总投资300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项目车间原料区顶部喷雾降尘用水、厂区道路洒水用水、脱模剂(洗洁精)用水全部损耗,搅拌工序用水随原料进入产品,设备、模具清洗废水经沉淀后用于搅拌工段,车辆清洗废水经配套沉淀池沉淀后回用,定期补充损耗;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不外排。

项目1~4#车间各设置1条生产线,每条生产线投料、搅拌、水泥仓卸料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后,分别通过车间袋式除尘器处理经4根15m高排气筒DA001~DA004进行排放;未经集气罩收集的废气、装卸废气、车辆运输扬尘通过车间密闭、喷淋、定期洒水、进出厂车辆冲洗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重点控制区”、《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及相关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3-2018)相关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除尘器收尘、清扫地面粉尘经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布袋、钢筋下脚料、废脱模剂包装桶、废混凝土、沉淀池沉渣收集后外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吸油毡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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