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综执发〔2025〕4号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实施方案

索引号: 11370829494102110P/2025-01420 发布机构: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部门镇街文件
成文日期: 2025-02-0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有效

       为推动城区夜经济发展,帮助群众解决就业、生活、消费需求,维护市容环境卫生,保障道路畅通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和《济宁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济宁市2025年重点民生实事工作任务和要求和嘉祥县实际,决定在建成区范围内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指示精神,按照部门牵头、属地为主、因地制宜、各司其职、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思路,以“绣花功夫”管理城市,实施审慎包容服务监管,进一步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打造安全、整洁、文明、有序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形象和市民群众生活质量。

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为民服务”工作理念,从群众实际需求出发,因地制宜在县城建成区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引导摊贩入点规范经营,给原来“打游击”的流动商贩提供相对固定的经营场所。通过服务引导和依法治理,进一步规范门店、摊贩的经营行为,改善城区市容市貌,提升市民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规范安全原则:疏导点设置以保障交通安全为首要原则,应符合国家交通法规和标准,保持统一、规范,确保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安全。

(二)坚持灵活便捷原则:根据县城区实际情况,科学利用辖区闲置空地,结合交通流量的变化,合理安排摊点数量、控制经营时间,提高交通通行效率,减少拥堵,方便市民出行。

(三)坚持疏堵结合原则:根据各潮汐摊区(疏导点)不同位置特点,采取归类疏导、分片管理,按照“以法育人、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的工作方法,对符合标准要求的流动摊贩进行集中疏导、统一管理,对不符合的责令整改或坚决取缔。

(四)坚持标准治理原则:各潮汐摊区(疏导点)根据各自不同情况自行确定并严格执行“六统一”管理标准,即:统一进驻标准,统一摊位规格,统一经营朝向,统一车载牌匾,统一开放和关闭时间,统一卫生管理标准。

四、实施步骤

(一)调研分析(2月5日—2月28日)。结合城区实际,充分考虑交通流量、道路状况、停车位冗余和公共卫生间配套等情况,根据需求选取7个(可多报)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的路段或点位。由市容科组织各执法中队开展实地调研,论证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可行性。

(二)制定方案(3月1日—3月16日)。根据确定的设置路段和点位,制定工作方案,包括设置的位置、标志标线的样式和数量等,经局党组审核后向社会统一公示。

(三)组织落实(3月17日—4月29日)。局市容分管干部牵头,组织相关科室、执法中队人员,积极对接属地社区,落实潮汐摊区(疏导点)设置措施。包括完成场地划分,审核登记准入摊贩,建立管理台账,明确管理职责和人员,设置标志标线等。

(四)评估调整(4月30日—6月30日)。各投入运营的潮汐摊区(疏导点)试运行一至二个月,根据周边卫生保持、市容秩序规范、流商减少、投诉举报增减等方面进行评估并调整优化、逐步推广。

(五)定期检查(6月30日以后)。对已设置的潮汐摊区(疏导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进行定期检查和督导,督促管理人员和经营摊贩按照要求做好设施维护和管理,形成常态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遵循“政府主导、部门牵头、街道主责、社区主管”的原则,各级相关部门、单位上下联动、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切实把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工作做成惠民、利民、老百姓拍手叫好的工程。

(二)明确责任分工。坚持“谁举办、谁管理、谁负责”,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联系对接市场监管、商务、应急、公安、交通、住建、消防、卫健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积极落实行业指导和部门监管责任。

(三)实施精细管理。严格落实潮汐摊区(疏导点)主办方主体责任,督促主办方靠前履职、主动服务。经营商户要服从管理,合法有序经营。经营过程中造成公共设施的损毁和产生的垃圾,按照“谁造成、谁负责,谁产生、谁清理”原则,以经营商户负责维修和清理为主,相关部门指导配合为辅。

(四)制定负面清单。统一制定潮汐摊区(疏导点)负面清单,从经营地点、经营时间、经营秩序、经营内容方面对商户经营行为进行规范。经营商户存在违反负面清单的行为,由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和责令限期整改,对屡教不改、拒不服从的经营商户,坚决予以取缔驱离。

(五)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自媒体等媒介,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大力宣传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及时报道工作进展和成果,引导摊贩主动进点规范经营,争取市民群众理解、支持和配合,打造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

(六)加大督导力度。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各疏导点设置和管理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督查结果。对管理规范、成效好的进行通报表扬,并及时总结经验推广做法。对成效不明显的限期整改,及时予以调整。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年2月5日


        (主动公开)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实施方案.docx

嘉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设置潮汐摊区(疏导点)实施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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