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部门解读
- 发布日期: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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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4941001661/2025-00785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农业农村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政策解读 |
成文日期: | 2025-03-06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提档升级,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改委、省科技厅等10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意见》(以下简称《苹果指导意见》),现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苹果是我省重要的传统优势特色产业,在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农民持续增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是烟台、威海等苹果主产区农民的主要收入来源。2022年山东苹果产量首次突破1000万吨,达到1006万吨,2023年产量1040万吨,继续保持增长态势。
山东苹果产业地位重要,成绩显著,但是问题也十分突出,尤其是和西北、西南等新兴苹果产区相比,深层次的问题更多、矛盾更突出。突出表现在树老、人老、品种老,生产经营分散、果园基础条件欠账太多,生产的标准化程度低,产品同质化问题突出、市场竞争激烈,生产成本持续攀升、果农的收益下降等。
省委、省政府对以苹果为代表的高效特色农业发展高度重视,将其作为树立大农业观、大食物观,大力拓宽食物来源渠道、着力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抓手,全力推进苹果产业发展。“加大老旧果园更新改造力度”连续两年被列入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
在全面分析研判我省苹果产业发展现状和深入剖析问题基础上,立足山东实际,围绕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目标,省农业农村厅联合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10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了《苹果指导意见》。
二、主要内容
《苹果指导意见》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全面性、可操作性,将对山东苹果产业全面绿色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主要包括三部分:
(一)总体要求。明确了《苹果指导意见》的指导思想、主攻方向、工作思路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我省苹果产业的资源禀赋,以建设“现代果园”、打造“现代果业”为主攻目标,以全产业链建设为抓手,强化市场导向和创新驱动,按照“稳规模、调结构、优模式、强链条、提品质、树品牌、增效益”的工作思路,加快推进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产业链、市场链、价值链完整的现代苹果产业体系,推动苹果产业走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特色鲜明、模式先进、环境友好、产出高效”的高质量发展之路。到2028年,全省苹果优势产区的产量占比达到85%以上,种植面积稳定在360万亩左右,其中现代栽培模式苹果园达到120万亩左右,产量逐步提升到1100万吨左右,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200亿元以上。
(二)重点任务。实施五大行动:
一是升级栽培模式,实施现代果园建设行动。加快老旧果园更新改造。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有关政策要求,鼓励通过土地流转等途径,提升果园规模化水平和优势区域产业集聚度。健全优质苗木繁育体系。鼓励苗木企业与科研机构深入合作,推进“育繁推”一体化发展。持续提升果园土壤质量。大力推广果园生草、果园废弃物利用、增施有机肥等土壤有机质提升技术。
二是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实施品种技术创新行动。加快新品种和砧木创制,重点选育推广优质、抗病、耐储、适宜轻简化栽培品种,以及功能型特色品种,着力破解产品同质化严重问题。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集成与示范。在果实免套袋栽培、化肥农药减量、果园土壤健康、果实品质提升等方面开展集中攻关,破解制约产业提质增效的技术难题。加快推进现代果业装备研发制造。
三是做强苹果加工业,实施产业延链强链行动。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主产区市场体系建设。鼓励发展初加工业。推广应用适应不同生产规模的果实分级设备,推广普及果实分级和商品化处理技术。培育壮大果汁、果脯、罐头等初加工企业。提升精深加工水平。培育和引进一批果品高端精深加工企业,创新研发新的加工品,延伸产业链条。
四是提高产业组织化水平,实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壮大行动。培育壮大各类经营主体。培育壮大一批苹果生产、加工、销售龙头企业,鼓励发展一批果业大户和家庭农场,实现适度规模化。推广党支部(书记)领办创办合作社模式,大力发展农业综合服务团队,组织开展苹果园托管、半托管服务,推动构建完备的社会化服务体系。挖掘培育乡土人才。完善企业主体联农利农机制,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有机衔接。
五是增强市场竞争力,实施品牌优化提升行动。加强品牌培育,重点抓好区域公共品牌和企业品牌培育,把文化资源、文化价值转化为品牌形象和市场价值。加强品牌推广。发挥好专家、协会、论坛在品牌宣传与推广中的作用,鼓励苹果相关企业参与、参加、主办多种形式的展览展销活动,提升山东苹果品牌的市场影响力。创新市场营销。积极组织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农企对接、农校对接等产销对接活动。
(三)保障措施。包含五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落实工作责任。明确苹果生产主产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是抓好苹果产业发展的主体,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及省属科研、教学单位进行责任分工。
二是注重规划引领。明确省、市、县(市、区)各负其责,统筹谋划好苹果产业发展的总体布局和各地苹果产业的发展思路和举措,打造各具特色的优质苹果产区、苹果产业示范县和苹果样板村镇,建设一批以苹果产业为核心的乡村振兴齐鲁样板。
三是加大政策支持。整合用好乡村振兴建设资金,加大财政、金融等政策扶持力度,组织实施好“优势特色农业全产业链提质增效试点”项目、高效特色设施农业提升行动等相关产业项目。
四是注重工作统筹。要求把推进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放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大背景下来统筹考虑和系统谋划,坚持“接二连三、融合发展”,进一步拓展果业在休闲农业、乡村旅游、文化传承等方面的功能。
五是注重数字赋能。建立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加强苹果产业基础数据的采集、归类、分析、使用和保护,推进苹果生产、存贮、营销、消费信息共享共用。
文件对各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中的每一项拟重点推进的工作,都根据各厅局的职能定位进行了任务分工。
三、工作落实
苹果主产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落实好《苹果指导意见》中的各项工作措施,加强部门间协作,简化工作流程,优化产业发展环境,扎实推进山东苹果产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