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5-04-14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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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新增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医保中心、嘉祥仁信护理院:
为保障参保人员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需求,规范定点医药机构管理,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2号令)、《济宁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和《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支持政策促进社会办医持续健康规范发展的意见》文件精神,经过医疗机构申请、资料审核、评估、公示等程序,嘉祥仁信护理院符合我县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条件。经局党组研究,同意将嘉祥仁信护理院确定为我县基本医疗保险综合定点医疗机构,现予以公布。
请嘉祥仁信护理院按照要求签订协议书。并希望按照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加强医疗质量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支出水平,确保医保基金安全,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便利的医疗服务。
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