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销取水许可证的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4-29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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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录入人: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信息来源: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取水、用水、退水监督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第23号令)第五十一条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经取水单位申请,现注销下列取水许可证并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如对本决定不服,可自公告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不提出听证申请或进行陈述和申辩的,将视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注销取水户名单:

序号

取水单位

取水许可证编号

注销原因

1

济宁地源祥城土地发展有限公司

D370829G2023-0023

到期未延续

特此公告

嘉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