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嘉祥县医疗保障局涉医药机构行政检查计划
- 发布日期:202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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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MB2857665E/2025-01964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医疗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 | 2025-05-2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2025年度嘉祥县医疗保障局涉医药机构行政检查计划
序号 | 部门 | 抽查事项 | 抽查内容 | 检查时间 | 抽查比例及频次 | 检查对象 | 事项类别 | 检查方式 | 检查部门 及实施层 级 | 设定依据 | 备注 |
1 | 医保局 | 社会办医疗机构开展医疗行为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 是否存在违反诊疗规范、价格收费政策和医保支付范围等规定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行为。是否存在未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保专门机构或者人员。未按照规定保管资料、传送数据、报告信息、公开费用。未经同意提供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以外医药服务。拒绝医疗保障等行政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等行为。是否存在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的行为。医疗机构资质管理情况;卫生技术人员管理情况;药品和医疗器械管理情况;医疗技术管理情况;医疗文书管理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等行为。 | 5-11月份 | 社会办医疗机构抽查比例为5%;抽查1次 | 民营医疗机构 | “双随机、一公开”检查 | 现场检查 | 医保部门牵头 |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
2 | 医保局 | 定点药店进行药品使用医保基金情况 | 1.是否存在违规转让、买卖医保定点资格 购销存是否吻合 2.是否摆放禁止销售的食品、化妆品、健身器材、工艺美术、家用电器等与医疗保险政策规定无关的生活用品及与治疗保健、辅助治疗无关的消字号商品 3.是否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其他违法行为 | 5-11月份 | 药店抽查比例为10%; 抽查1次 | 定点零售药店 | 一般检查事项 | 现场检查 | 医保部门牵头 | 《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 纳入部门联合抽查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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