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祥县公墓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社会公示与征求意见
- 发布日期:2025-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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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536/2025-01739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民政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意见征集 |
成文日期: | 2025-05-09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县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推进政务公开和依法行政,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对《嘉祥县公墓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内容
为进一步深化我县殡葬改革,优化殡葬设施布局,提高殡葬设施服务水平,依据《殡葬管理条例》《山东省公墓管理办法》《嘉祥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相关规定和上位规划要求,制定了本规划。
(一)规划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范围为嘉祥县管辖范围,包括3个街道、10个镇,规划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体系
规划对象包括公益性公墓和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构建了县级—镇(街道)级—村级三级公墓等级体系。县级公益性公墓重点服务中心城区,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以镇街管区为配置单元,原则上一个管区布局1处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村级公益性公墓服务公墓所在村或联建村,作为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的补充。经营性公墓作为公益性公墓的补充,以服务县域公墓安葬需求为主,兼顾服务周边市、县、区安葬需求。
(三)规划目标
构建以公益性公墓为主体、经营性公墓为补充、节地生态葬为导向的公墓供给格局,完善县域殡葬设施体系,全面提升殡葬设施服务水平。规划至2035年,现状公墓完成节地生态化改造,安葬更节地生态,形成移风易俗新风尚。
(四)规划布局
规划严格落实上位规划与规范要求,新建、扩建公墓不占压基本农田、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管控线。到2035年,全县规划县级、镇(街道)级、村级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共计89处,其中,县级公墓3处,包括青龙山公益性公墓、蛇山公益性公墓、七日山公益性公墓;镇级公墓54处;村级公墓32处。规划2处经营性公墓,均为现状保留。
(五)公墓建设管理指引
公墓建设类型以墓地式公墓、骨灰堂为主,骨灰入土植树纪念林、纪念花坛等形式为辅,县域北部平原地区以骨灰堂为主,县域南部地区以墓地式公墓为主。公墓每亩安葬墓位不少于200座个双穴(400个单穴)。县级公墓及规划墓穴数在5000个以上的镇(街道)级公墓原则上应包括行政办公与业务接待区、停车场、墓区、祭奠区、广场等功能区;规划墓穴数5000个以下的镇(街道)级和村级公墓至少包含墓区、广场等功能区。
二、征集单位
嘉祥县民政局
三、公示时间、地点及方式
1.公示时间
2025年5月9日—2025年6月7日
2.网上公示
嘉祥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 www.jiaxiang.gov.cn/)。
四、反馈方式
1.电子邮箱:jxxmzjyfys@ji.shandong.cn。
2.联系电话:0537-6987210
3.信件:寄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12楼 嘉祥县民政局 收” (请注明“规划公示”字样),邮编:272400
五、其他事项
对上述规划草案的意见应在公示期内提出,有效反馈意见需注明联系人真实姓名、身份信息、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不准确、不完整或者无法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或者反馈逾期,均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2025年5月9日
关于《嘉祥县公墓专项规划(2021—2035年)》(草案)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