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嘉祥县临港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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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5-02070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5-06-11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嘉祥县临港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11日-2025年6月12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嘉祥县临港产业园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一期) | 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 | 嘉祥县建设南路269号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厂内 | 山东碧源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嘉祥县建设南路269号嘉祥县嘉星热电有限公司厂内,总投资13360.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92万元。 | 项目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用水来源于山东嘉冠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中水和洙水河地表水。脱硫系统废水经pH调节、混凝沉淀后回用于湿式除渣用水等,不外排;锅炉排污水、化水车间排水、循环冷却水系统排水经回用水池收集后部分厂区内回用,剩余部分排至山东嘉冠粮油工业集团有限公司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入嘉祥公用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不直接外排。 项目新建1台90t/h高温高压循环流化床生物质锅炉,采用低氮燃烧系统,烟气经“SNCR+SCR脱硝工艺+旋风除尘器+布袋除尘器+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式电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00m排气筒DA002排放;生物质燃料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664-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736-2019)相关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灰渣、脱硫石膏暂存后外运综合利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油桶、含油抹布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