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峰诉嘉祥县沙家烤全羊馆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嘉劳人仲案字〔2025〕第88号)公告
- 发布日期:2025-06-18
- 浏览次数:
索引号: | 11370829562531110T/2025-02128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6-18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嘉祥县沙家烤全羊馆:
本委受理王海峰(申请人)与嘉祥县沙家烤全羊馆(被申请人)劳动争议一案(嘉劳人仲案字〔2025〕第88号)。申请人仲裁请求如下:1、 依法确认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自2024年4月4日至2024年4月23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工资4100元;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经济补偿金2610元;4、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4400元。因采取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均无法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答辩通知及开庭通知。现定于2025年7月25日16时00分在嘉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嘉祥县呈祥街3号为民服务中心西辅楼三楼)开庭,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电话:0537-6868932
嘉祥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6月18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