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十四届市委第五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 发布日期:2025-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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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3910Q/2025-02166 | 发布机构: | 嘉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5-06-23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7月19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嘉祥县检察院党组进行了提级巡察。9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嘉祥县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通报。
一、整改工作基本情况
(一)切实提高站位。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对于促进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公正司法和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重要意义。使全体人员充分认识到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为整改工作奠定坚实思想基础。
(二)加强组织领导。把落实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成立党组书记、检察长为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为副组长、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落实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推进,确保整改成效。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强化组织协调,跟踪督导,严肃问责,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三)全面落实责任。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党组书记主持党组会,逐条梳理,深入分析原因,找准问题症结,审定落实整改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做到问题清晰、措施具体、责任明确、时限明确。对巡察反馈的每一个问题,深研细究,真抓实改,不做虚功,务求实效,真正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强化成果运用。坚持治建并举,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注重举一反三,抓源治本,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普遍性问题、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紧密结合,细化完善各项制度规定,健全堵塞漏洞、解决问题、全面从严管党治检的制度机制。
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省市县委及上级检察院工作要求不到位方面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工作。修订《中共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工作规则》,明确“第一议题”制度,对班子成员做实做好“八个表率”等提出要求。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内容审核、党组成员轮流领学制度。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意见,党组集体研究,形成贯彻落实措施。三是形成工作落实管理闭环。对院党组提出的贯彻落实意见,采取清单制、落实销号制督促管理,确保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2.关于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规范学习内容,科学设计集体研讨、个人自学、专题调研等内容。建立青年干警列席中心组集体学习制度,将35岁以下青年干警纳入列席范围。二是针对近年来中心组理论学习计划变化不大的问题,对2024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进行了修改完善。紧密结合实际,立足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制定了2025年中心组学习计划。整改以来,中心组开展了党史学习教育、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学习。三是明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秘书,指定1名人员专门负责筹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检察院工作部署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及时贯彻落实上级院重点工作部署。对上级院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分管领导、部门责任,及时提请党组会审议,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二是加强与行政部门协调联动,加强信息共享,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突出办理水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推动相关行政部门积极履职。三是依托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印发了《2025年度“府检联动”重点工作项目清单》,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社会治理共治三条联动主线,明确10项重点联动项目,项目化实施、案件化办理,推动检察工作有机融入全县发展大局。
4.关于服务大局提供司法保障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协调对接。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民事支持起诉与法律援助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与县法院开展法检执行监督座谈会,加大监督力度。二是结合全县农业发展实际情况,主动与县农业农村局、供销联社等召开座谈会,了解涉种业犯罪突出问题,依托府检联动、刑行衔接等机制,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咨询有关专业问题。对公安机关提请批捕起诉的涉种业领域违法犯罪案件及时跟进,提前介入指导,及时办理种业领域相关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件。发挥公益诉讼服务“三农”作用,督促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全面履职,对相关耕地进行了复垦,《山东法制报》宣传报道。
5.关于依法主动开展刑事立案侦查活动监督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了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力度。对巡察反馈的案件逐案督促清查,处理完毕。二是充分发挥嘉祥县检察院、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作用,健全案件会商联席会议等机制,有效督促公安机关提高提请逮捕案件质量。三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与政法委执法监督的衔接。认真落实《嘉祥县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县检察院法律监督工作衔接办法(试行)》,通过执法监督推动问题解决。
6.关于监督判实刑未交付执行罪犯专项清理进展缓慢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主动争取县委政法委支持,实行工作专报制度。专题向县委政法委汇报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罪犯交付执行情况,建立清理台账,定期报告工作进展,确保清理活动高质效开展。二是逐案排查分析,分批分类清理。逐案建立台账,实行挂图作战。逐人制定执行监督方案,监督公安机关、看守所、法院分批分类清理。三是坚持突出重点,确保监督质效。制发检察建议,压实责任部门收押责任,全面开展清理工作。四是加强工作协同,建立长效机制。强化与公安、法院的衔接配合,定期与法院、公安通报工作情况,不断健全审前未羁押罪犯判处实刑后交付执行闭环管理机制,确保应收尽收。
7.关于落实类案监督要求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题学习。组织责任部门干警集体学习最高检《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工作规定》,向各业务部门发放最高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指引》。依托“弘毅讲堂”,对最高检《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追究条例》专题解读,开展检察建议类案监督专题培训。二是完善检察建议制发工作流程。建立检察建议制作“业务部门+法律政策研究职能部门”双重审查审核机制。三是发挥检务督察关于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的牵头作用。创新制定《嘉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牵头落实司法责任制意见》,把各部门落实“三个管理”责任清单化。强化数据赋能,加强数字监督软件研发应用,发挥信息化手段的监督制约作用。
8.关于检察基础业务不扎实,办案程序不严谨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和规范流程监控。建立一体化履职机制,制定《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四一四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明确案件质量评查范围。制定案件办理全周期流程监控工作办法,强化办案部门自我管理责任,落实部门责任人对部门所办案件审核把关责任,推动流程监控工作规范化开展。二是开展具体问题专项监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督促整改。三是组织专题培训。依托“弘毅讲堂”,开展了“样板卷”展示及教育培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9.关于落实国家司法救助存在偏差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救助审批流程。依法调查核实,根据被救助人困难情况确定救助金额,严格案件办理程序。二是由承办部门及时、全面向财务部门提交案件材料,确保救助金发放准确、到位。三是强化沟通协作,提高救助率。加强与县妇联、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民政局、农业农村局等协调对接,切实保护因案致贫妇女、儿童及其他人员的合法权益,解决其生活中的困难。
10.关于维护司法公正保障当事人权益意识不够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检委会工作制度。制定《嘉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规范化运行工作规定(试行)》,进一步规范检察委员会工作,对提交检委会讨论的案件、事项,严格按照检委会工作规定进行议事决策,保障检委会委员依法高质效履行职责,切实维护和保障当事人权益。二是规范检委会集体学习。着重学习了检委会相关的制度及国家赔偿法、入额院领导办案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指导性案例,组织开展研讨,提升学习效果,增强履职能力。
11.关于纠正违法适用强制措施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数字模型应用。依托我院研发的取保候审超期监督模型以及省院、最高检上架模型,积极开展监督线索分析研判,落实监督纠正措施。二是强化落实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管理责任。三是开展专题培训。依托“弘毅讲堂”开展的“领导办案说”专题培训和部门例会,增强“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的意识和能力。
12.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根据县司法局、教体局统一安排,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工作。二是深化综合履职,办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5件,办理未检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审查案件4件。三是以“嘉蓓爱·祥未来”未检工作品牌为依托,拍摄法治教育宣传片;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办案活动9次;与县教体局、公安局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协同预防利用职务性侵犯罪。
13.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党组书记亲自组织起草,党组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提纲、述职述廉报告政治部初审,党组书记、检察长审核把关机制。二是严格落实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专题汇报、党内通报等制度。
14.关于保密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专题研究保密工作。认真落实每年党组会专题研究保密工作不少于2次、中心组专题学习研讨不少于1次的要求。二是开展保密专项检查,确保保密工作责任制全面落实。三是开展保密工作业务培训。
(二)关于管党治检政治责任扛得不牢,持续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仍有不足方面问题
15.关于从严管党治检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党组带头全面落实责任。坚持党组会每半年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党组成员每年年底向党组述职述廉要求,及时听取班子成员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二是加强党内法规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内法规,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认真梳理党风廉政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有关工作要求,列出责任清单,对照责任清单,采取落实销号制,狠抓责任落实。三是与“至善敏行 弘毅精检”检察文化建设相结合,将廉洁文化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内容。
16.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紧盯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着力强化日常监督。及时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执法督察联席会议,通过机关党组织活动等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助推检察权规范运行和办案质效提升。二是推动数字技术深度融入检务督察,研发“督具慧眼”数字监督软件,从党务、业务、事务三个方面加强管理,提升监督效能。
17.关于出台工作方案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照搬照抄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对2024年度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材料,政治部进行了严格初审,党组书记、检察长审核把关。二是对2022年以来制定的文件进行全面审查“回头看”,废止、修改有关文件。
18.关于检察业务文书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工作标准。督促业务部门严格按照最高检《人民检察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及归档标准落实归档要求,加强日常抽查、季度核查等管理,归档率达到100%。二是开展专题培训。开展“弘毅讲堂”专题学习,对卷宗整理、档案归档等工作进行业务培训。三是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工作。通过召开评查结果反馈会议的形式,通报评查情况,完成整改任务。成立案件评查工作专班,明确专门人员专责对案件进行评查。
19.关于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制度。认真落实《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四一四化”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成立案件质量评查专班,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二是制定2025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计划,明确每季度开展一次常规抽查。三是强化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反馈。根据评查情况,对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共性问题及时形成案件质量报告。今年2月份,组织召开案件质量专题检委会扩大会议,针对《2024年全市检察机关案件质量评查情况通报》开展研讨式反馈。今年5月份,通过“弘毅讲堂”组织召开2025年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研讨式反馈会议,对第一季度评查情况进行研讨式反馈,组织召开检委会扩大会议,通报第一季度案件质量评查情况。
20.关于干警队伍日常管理失之于宽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修订了《嘉祥县人民检察院考勤及请销假办法》,落实部门考勤管理责任,严格落实请假审批流程。二是加强监督管理。对存在的出外勤备案不及时、请假手续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提醒。
21.关于存在先购后批现象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组织专门人员学习。组织财务条线工作人员专题学习《嘉祥县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事前审批制度。二是严格执行《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及我院相关补充规定,凡重大采购费用支出情况均按规定提交党组会研究决定,并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是审视存在的问题。对于反馈的采购设备已按程序逐级签字汇报,并由党组会议审议。
22.关于重复报销招待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专题学习。组织全体干警在“弘毅讲堂”专题学习我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办法》等,督促严格执行。二是健全检查机制。对于类项报销工作以月、季、年为时间节点开展对照检查,未再出现违反规定的问题。
23.关于工会财务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财政部《工会会计制度》《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山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工会账目进行了规范设置。二是落实工会经审委工作职责,对工会账目进行了审核,未发现问题。三是工会支出定期向党组会汇报,发挥了院党组把关作用。
(三)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推进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不扎实方面问题
24.关于“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制定我院补充规定。二是将司法救助金支付问题纳入党组“三重一大”研究事项范围。三是举一反三,规范费用支付。巡察以来,严格执行《济宁市人民检察院“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工作实施办法》及我院相关补充规定,凡重大采购费用支出情况均按规定提请党组会研究决定。四是规范人员聘用工作。修订了《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劳务派遣人员用人程序。
25.关于院领导发挥办案示范引领作用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入额院领导办案规定。制定《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入额院领导办案工作规定(试行)》,明确入额院领导正负面清单。制作检察官办案质效清单,将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清单范围,每月进行公示。二是院领导办案情况纳入202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内容。三是利用“弘毅讲堂”开展专题培训。开展“领导办案说”业务培训4期,发挥领导示范作用。四是优化调整办案团队和轮案规则。按照“随机分案为主,指定分案为辅”的案件承办确定机制,推行繁简分流和“2/8办案模式”。
26.关于中层干部配备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中层干部培养选拔使用力度,按照党管干部、民主集中制、德才兼备等要求,完成中层干部配备,各个部门均配备了中层正副职。二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对员额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等队伍结构及时研判调整。三是加强青年干警培养,持续推进“至善青火”青年工作品牌建设,制定了《嘉祥县人民检察院进一步加强青年工作的实施方案》,持续加强青年干警培养。
27.关于书记员队伍长期配备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自行开展书记员聘用工作。为解决书记员不足问题,缓解用人压力,整改以来,我院自行聘用部分书记员,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书记员不足的压力。二是及时联系汇报,提出招聘书记员计划,积极进行对上争取。
28.关于司法警察队伍建设存有不足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维护女当事人权益工作。运用现有人员力量,充分发挥女检察官、女检察官助理和聘用制女司法警察作用,确保维护女当事人合法权益。二是积极优化干部队伍,结合实际开展女法警招录工作。
29.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健全党建责任机制。完善了“三级四岗”党建责任清单,明确党建责任,机关党委不定期督导各支部对照清单抓好落实。二是安排机关党委充分发挥组织、督导作用。督促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开好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机关党委严格把关,各支部均按照要求召开了组织生活会。
30.关于党费收缴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机关党委指导各部门对2025年度党费进行了核算,指导各支部按时开展党费收缴工作,确保党费收缴管理规范。二是落实党务公开要求,在内网设立“机关党建”专栏,对党费收缴使用情况进行公示。
(四)关于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方面问题
31.关于“基建工程款记账科目错误”未完成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的“基建工程款记账科目错误”问题未完成整改的情况,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对于反馈的问题,积极对接财政部门,“根据《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固定资产类型中‘房屋及建筑物’金额记入固定资产,对今后的基建欠款按往来款处理、记入‘应付账款’会计科目”的整改方案,完成问题整改。三是以此为戒,组织专题分析,在今后的项目记账中严格落实规范要求。
32.关于“项目管理不善”没有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分管领导主动认领“项目管理不善”没有整改的问题,深刻剖析,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二是会同项目建设方及有关居委会,对我院建设项目当时情况进行核实,在后续的工作中确保未再发生土方流失现象等项目管理不善问题。三是以此为戒,严格执行《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立节约型机关的实施办法》,牢固树立节约意识,珍惜国家资源、公共财产,勤俭节约。
33.关于“检察长办公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长期坚持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的“检察长办公会制度落实不到位”未长期坚持整改问题,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二是2015年3月修订《嘉祥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按照议事规则组织召开检察长办公会。
34.关于“建立公务接待台账”未长期坚持整改问题的整改情况:一是与2024年度民主生活会结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建立公务接待台账”未长期坚持整改问题,分管领导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二是组织公务接待工作专题培训。运用“弘毅讲堂”组织全体干警学习《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着重讲解接待标准及接待报销条件要求。三是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台账。对照2023年以来记账凭证,完成公务接待台账的补充登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巩固整改成果,全面加强政治能力建设。以市委巡察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和拓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扎实推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面提升政治能力。认真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带头学”等“五学”机制,持续强化理论武装。健全中心组在发展和建设一线现场学习机制,提升学思践悟水平。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严格落实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全部由党组会研究审议。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严密防范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
(二)注重标本兼治,不断健全长效机制。坚持常抓不懈、久久为功,对整改事项定期开展“回头看”。结合我院实际,立足“长久立”,持续深化“五强支撑”,强化基础工作、基础管理、基本能力、基本建设、基本规矩。把制度机制建设作为治本之策,堵塞漏洞、正本清源,结合我院实际,在队伍素能管理、能力建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等方面,完善制度规范,坚持用制度建设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三)坚持统筹结合,切实提升检察工作质效。自觉把巡察整改与做好检察工作融为一体,将问题整改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坚决扛起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重大政治责任,推动嘉祥检察向更高层次、更高水平实现高质量发展。紧紧围绕全县中心大局,干字当头、挺膺担当,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检察实践,进一步健全府检联动机制,实现检察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持续做强做优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健全落实“三个管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司法责任制等制度规定,全面提升检察工作质效。健全素能提升机制,提升检察机关战斗力,努力锻造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检察铁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37-3012610;电子邮箱:jxxrmjcy@ji.shandong.cn。
中共嘉祥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