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注销登记业务所需材料

索引号: 11370829004333590A/2025-02314 发布机构: 嘉祥县公安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注销登记
成文日期: 2025-06-30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注销登记

一、受理部门: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嘉祥县城区、乡镇各派出所

二、办理条件:符合政策规定、按照要求递交材料的予以办理。

三、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核、办结

四、所需材料:

死亡注销

1.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死亡证明材料(含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公安或司法部门死亡证明、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生效判决书、火化证明、国外死亡证明及翻译件等)。

参军入伍注销

1.居民户口簿;
  2.应征公民入伍通知书或军校录取通知书或军(士)官证。

出国(境)

定居注销

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住在国(地区)永久居留资格证明或者外国有效护照;
  3.出入境管理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书(限经出入境部门批准出国境定居的)。

五、办理时限:符合政策规定、递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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