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碳纤维隔热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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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11370829004334198K/2025-02520 | 发布机构: |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5-07-17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00吨/年碳纤维隔热材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7月17日-2025年7月1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00吨/年碳纤维隔热材项目 | 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嘉祥化工产业园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 |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嘉祥化工产业园山东益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总投资1097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0万元。 | 项目新增生活污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活性炭脱附废水依托现有污水预处理站(80m3/h,采用“隔油+脱硫+气浮+A/O生化+接触氧化”工艺)预处理后排入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口水质须满足《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31570-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接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原料闪蒸脱挥、纺丝沥青挤压、氧化、碳化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过油气洗涤+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P12排放;纺丝沥青造粒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碳化丝开松、针刺、粉碎工序产生的纤维尘采用蜂窝式滤尘机组处理后,一起经15m排气筒P13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5-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相关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除尘器收尘全部作为原料回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活性炭、活性炭脱附废液、废矿物油、废油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