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祺添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厂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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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5-02627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5-07-25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祺添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厂区实验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725日-2025728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二期厂区实验室建设项目

山东祺添新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化工产业园内,明德路西侧,发展路北侧,山东祺添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厂区内

山东公用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嘉祥化工产业园山东祺添新材料有限公司二期厂区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项目新增生活污水、纯水制备废水、实验室仪器第二步清洗废水、地面清洁废水等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300m3/d)预处理后排入嘉祥阳光水务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外排口水质须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及接纳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项目五楼化验室(气相室、ICP光谱室、化学分析室、手套箱室)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9.5m高排气筒(P9)排放;六楼研发室(实验室、力学实验室)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9.5m高排气筒(P10)排放;五楼留样间、药品间废气及六楼研发室试剂间废气经负压收集、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9.5m高排气筒(P11)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及相关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相关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试剂、实验废液、废渣、实验仪器第一步清洗废液、废气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实验室废化学试剂容器、废耗材、沾染化学试剂的废劳保用品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内,依托厂区危废焚烧炉焚烧处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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