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山东畅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挂车底盘悬挂系统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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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70829004334198K/2025-02796 发布机构: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分局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成文日期: 2025-08-06 失效日期:
有效性: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山东畅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挂车底盘悬挂系统零部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86日-20258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820639

邮箱:jxhbjxkfwk@ji.shandong.cn

通讯地址:嘉祥县为民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挂车底盘悬挂系统零部件生产项目

山东畅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

嘉祥县梁宝寺镇曹南村村南40米

济宁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嘉祥县梁宝寺镇曹南村村南40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

项目水帘柜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更换废水作为危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外运,不外排。    

项目下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激光切割机平台下方侧吸罩收集,焊接工序产生焊接烟尘采用半密闭软帘+集气罩收集,共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排放;抛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排放;喷漆、烘干废气经水帘柜+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3排放。有组织废气须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73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及相关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无组织废气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5部分 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8)、《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相关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废钢丸及铁屑、废焊渣、废下脚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等,统一外售物资回收部门,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水帘柜废水、废包装桶均属于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库,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确保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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