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11-26
来源:济宁日报
近日,金屯镇纪屯村的奖扶对象郝秀义老两口领到了2007年全年的计生奖扶金共计2400元。郝秀义高兴地说:“我去年一个人一年领了600块钱,今年老伴和俺都该着领2007年的了,两个人现在一月200元,一年2400块钱,比去年整整多了一倍,够俺老两口花的了,也不用孩子给钱了,真得好好感谢党,感谢政府!”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颁布后,山东省嘉祥县积极进行贯彻落实,及时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针对“建立完善人口计生利益导向政策体系”,出台了“十项奖励优惠政策”,先后实施了“提高计生奖励扶助金标准、对贫困女大学生发放入学救助金”等一系列重大举措,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有效转变了广大群众的婚育观念。
“十项奖励优惠政策”即:一是对农村独生子女父母和农村双女户家庭给予每月10元的奖励。二是对流动人口及城市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独生子女父母给予每月10元的奖励。三是对农村符合二胎生育政策自愿申请终生只要一个女孩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奖励。四是对农村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提高奖励扶助标准,独女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100元,双女户、一男孩户和现无子女户由原来的每人每月50元提高到80元。五是对自觉实行晚婚晚育的夫妇,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六是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家庭年满45周岁以上的父母办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个人承担的部分由政府给予补助。七是对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的家庭子女在县内由初中升高中时给予加10分的照顾。八是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优先办理农村新型养老保险。九是对农村独女户、双女户家庭被全日制正规大专院校录取的贫困学生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入学补助;十是大力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少生快富工程,优先为计划生育贫困家庭安排扶贫项目。(通讯员
张明伦 孙亚文
任先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