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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祥 县 教 育 局

工 作 职 责:
1、综合协调教育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安排及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工作。
2、负责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教职工队伍与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3、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对各级各类学校布局和结构调整进行宏观指导和管理,负责民办教育管理工作。
4、负责全县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基础设施建设。
5、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及教学改革,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负责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组织处理学校突发事件。
6、统筹管理县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拟订发展规划、评估标准,协调、指导教育教学改革。
7、指导全县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
8、负责管理全县在职教师的培训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师师资培训工作。
9、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教育督导的有关政策规定,对各乡镇、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
10、负责本局招商工作。
11、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