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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祥县人事局
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县人事人才管理工作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宏观规划、结构调整和宏观管理;研究制定全县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全县企业人事制度改革。
(三)负责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对公务员法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四)综合管理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研究制定全县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政策、办法并组织实施;推进职称改革工作,制定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的政策和办法,指导协调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组织实施全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审查、考试、报名和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工作;负责全县享受政府特殊津贴、有突出贡献的专家、拔尖人才和优秀乡土人才的推荐、选拔、评审及综合管理服务工作。
(五)管理全县政府行政奖励表彰和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工作;负责有关奖惩与申述控告工作;负责全县政府系统机关、事业单位股级干部的考察任免工作;依法承办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县政府组成人员、工作人员的有关任免手续。
(六)负责全县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制定全县人才规划和政策,培育、发展人才市场,促进各类人才合理流动;负责全县人才中介机构的综合管理工作;综合管理全县行政机关、事业企业单位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调配工作。
(七)负责推行全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制度改革;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津贴政策和机关、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组织实施国家、省、市统一制定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的政策和法规;指导协调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
(八)负责全县转业军官的接收安置工作,协调、指导转业军官岗前培训工作。
(九)负责拟定全县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政策和规定,编制就业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综合管理全县引进国外智力和赴国(境)外的培训工作,负责来嘉工作外国专家(含海外华人专家以及港澳台地区的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全县对外人才交流工作。
(十一)负责对政府系统人事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综合管理全县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有关人事考试工作。
(十二)综合管理全县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定全县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统一管理全县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人民团体的机构编制。
(三)研究拟定全县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审核县级机关各部门和各乡镇的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协调全县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四)审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其调整,协调县直部门之间以及部门与乡镇之间的职责分工。
(五)审核管理县委、县政府各部门及派出机构、授权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经济组织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管理县人大、县政协、县法院、县检察院和县级各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管理各乡镇党委、政府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六)审核管理县委、县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和县直各部门所属各类事业单位的机构设置、职责范围、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经费管理形式;指导协调全县各级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统计的汇总工作。
(八)指导全县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