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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 祥 县 司 法 局

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制订全县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部门、各乡镇、各行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3)管理和指导全县律师工作和法律顾问工作,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管理和指导公证和司法鉴定工作。
(4)指导基层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5)指导全县刑释解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帮教工作。
(6)制定全县法学教育规划和司法行政系统干警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7)参与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拟订工作,指导法学管理研究工作。
(8)负责全县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
(9)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装备工作。
(10)指导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各乡镇司法工作人员。
(11)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12)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党务计划生育等其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