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嘉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18次常委会议召开

831,县委书记周生宏主持召开中共嘉祥县第十四届委员会第18次常委会议。县委副书记、县长朱瑞显,县委副书记钟称生,县委副书记、下派干部工作团团长周庆华及县委常委出席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李守华,县政协主席王贤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团县委等部门负责人,各镇街党(工)委书记列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两学一做专题学习,学习了《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

会议指出,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对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总体要求、健全机构队伍、巡察任务、确保巡察质量、加强组织领导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市县巡察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我县已经成立县委巡察机构,首轮巡察也已正式启动。《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是在中共山东省委新一届领导班子第一次常委会上讨论通过的,是对《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进一步细化,是省委深入总结问责工作实践经验、深化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的又一项重要成果。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严追责问责,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会议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好红线和底线,严格按照《关于市县党委建立巡察制度的意见》和《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开展工作,不得违背相关规定。要充分认识到问责工作不仅仅是党委和纪委的职责、权限,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都可以启动问责程序。县纪委要按照市纪委的要求,在执行《中共山东省委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中,积极探索,总结经验做法,建立符合我县实际的党内问责工作机制。要严格坚持三个区分开来,不畏手畏脚,开拓思路,放开步伐,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会议听取了全市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考核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汇报。

会议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明确考核目标,确保精神文明建设综合考核居全市平均分以上。要明确各项工作的主体责任部门,按照时间节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要研究细化移风易俗、城乡环卫一体化、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等重点工作,根据各镇村实际情况,制定整改措施。要开展群众回访活动,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答复,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整合各类资源、要素,确保在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同时,精神文明建设要实现软件硬件的统一,充分发挥各项工作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文明程度、文化素养和整体素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记者 王雪珍

2017年09月11
常务会议日历